第545章 四海(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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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交错”四字,使关中、蜀中、湖北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衡。

此后,蜀中欲出陈仓故道以图中原,需经湖北认可;关中欲顺汉水而下荆襄,亦需借道湖北。如此,则任何一地皆难独力构成割据之势,中枢方能如臂使指。

换个说法来讲,从此以后,‘得关中者得天下’、‘据蜀中可称王’的老话,恐怕就要成为历史了。

于是群臣便再无异议,皆称如此更改实为天子深思熟虑,遏制地方坐大之巅峰妙笔。

此外,以陇山以西、河西走廊以东,包括原凤翔、泾原部分地区,设立陇右行省,治凤翔,以控河西走廊东段,隔绝关中与西北的直接联系。

并重新设立四川行省,依旧治成都,却划出渝州与夔州二州,与黔中等地合并为贵州行省,治渝州。如此,四川先失汉中,再失渝州(重庆)、夔州(奉节),可谓尽失外围险要,完全暴露于周边行省俯视之下,纵有天府之富,却已成四战之地,再无险可守。

至于东南富庶之地,则一口气分设了湖南、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个行省,治所分别在长沙、洪州(南昌)、扬州、杭州、福州与番禺,具体来说,便是强行打破江南的完整性,使经济中心(杭州)与政治象征(金陵)分离,并使得内部形成地理文化差异,难以形成合力。

而后,便是以娆疆与岭西分设云南与广西行省,治所分别设在昆州与桂州,分驻西南边陲。

至于草原广袤,便同时设漠南、漠北、岭北、辽北四行省,强力推行“旗盟制”,打散部落,设“旗”为基本单位,旗长由朝廷任命,不可世袭;“盟”则或从诸旗长中择选,或派遣流官担任盟长,仅有监督协调之权,无权干涉各旗内部事务。

同时,改革税赋,废除以往无常的贡赋,亦废除所谓人头税,确立“畜产税”、“草场税”等固定税制。所有大型边境贸易均由官营,限定于指定城池的榷场进行。茶叶、盐铁、布帛等草原必需之物,必须通过官营榷场交易。

也就是说,官营榷场实行后,草原上谁听话,谁就能获得足够的生活物资;反之,朝廷则可立即进行经济封锁,使其被掐住喉咙,不战自溃。

但朝廷亦鼓励并资助各旗在冬季营地建立固定定居点,发展毛纺、制革等手工业,以逐步改变纯游牧的生计方式。

至于各旗旗长子弟必须送往汴京国子监或大定府蕃学学习,以及宗教引导、鼓励通婚等政策,便不必多言。

划省之后,行省之内,则设承宣布政使司以行政、都指挥使司以兵事、转运使司以财赋、按察使司以监察,四权分立,互不统属。

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民政、田亩、教化,但不得调动任何军队,治安需请求当地卫所协助,不得经手主要赋税,经费由中央拨付,更不得干预司法终审。

都指挥使司,管理地方卫所兵马,负责戍守与治安,但野战部队由枢密院直接指挥,跨省驻防,且军队粮饷由转运使司系统供应,都指挥使无权自筹,地方高级将领亦需定期调换,此即“兵出于中枢”。

转运使司,直接隶属户部,垂直管理,负责征收、储存、转运一切赋税。地方税收直接入库,除留地方定额经费外,全部上缴中央或根据需要调拨。此为‘财控于中央’。

在此三司之外,另设按察使司,隶属御史台,辅以锦衣卫稽查刑狱、纠劾百官、监督政令执行。拥有直接上奏权,可绕过布政使弹劾任何官员。

转运使司与按察使司均属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直接对中央负责,再辅以锦衣卫,便是制衡地方行政和军事权力的最关键部门。

最后,州府下的各县县令,亦由中央统一选派、考核,集行政、初审司法、教化于一身,务使皇权下及基层,属于真正的“天子门生”、“亲民官”,但对上亦需同时应对三套系统的要求,也便是政不管军,军不理财,财不统政。

县级以下,则推行保甲,以户为单位,十户一甲,十甲一保,互相监督,负责治安与户籍管理。

并设乡公所作为县衙的派出机构,由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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