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岂惧征途多险阻,长风万里梦昭昭(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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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诵翻开另一份卷宗,语气严肃:“江南水渠第三段堤岸,因你克扣银钱,用了劣等石料,上月秋雨冲垮三丈,淹没良田二十亩,百姓流离失所。这是受灾农户的证词,还有江澈的工程核查奏报,铁证如山,你纵有百口,也难辩其罪。”
陈言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瘫坐在地,哭声道:“臣一时糊涂!是魏党余孽引诱臣,说‘新政虽严,贪腐难查’,臣才……”郑衡打断他:“魏党已灭,你却甘当新的蛀虫,今日的下场,是你咎由自取!”三法司当即议定,将陈言罪证整理成册,呈请萧桓定夺。
陈言的供词,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江南贪腐的黑箱。萧桓下旨“凡与陈言勾结者,无论官职高低,一律严查”,都察院副都御史钟铭亲赴江南,与浙江布政使秦仲、按察使顾彦联手,展开一场“清污行动”。
“秦大人,这是陈言供出的苏州府通判王怀安,”钟铭将供词递给秦仲,“他帮陈言倒卖赈灾粮,从中分赃五万两,如今还在伪造账目,试图掩盖。”秦仲面色凝重,当即命人封锁苏州府衙:“新政推行,最忌地方官与奸佞勾结,此人若不除,江南百姓难安。”
顾彦带着按察使司的人,直奔江南盐场,将与陈言勾结的盐商一网打尽。“这些盐商垄断盐价,每斤盐比市价高两文,百姓苦不堪言,”顾彦查抄盐商家产时,发现竟有不少魏党遗留的盐铁经营权凭证,“原来他们是借着新政的幌子,延续魏党的贪腐老路。”
江澈正在修缮冲垮的堤岸,听闻陈言案审结,感慨道:“谢公当年说‘治水先治人,人不清则水难安’,如今总算应验了。”他将工程剩余的银钱登记造册,交给前来督查的户科给事中钱溥:“请钱大人核查,每一笔都要用在刀刃上,绝不能再出纰漏。”
短短十日,江南便查处涉案官员十七人,盐商九家,追缴赃银三十万两。当钟铭将清污结果奏报京城时,萧桓正在翻看谢渊的《民生策》,看到“惩贪腐以安民心”的字句,提笔批注:“今日江南清污,方不负谢公遗志。”
内阁议事厅内,杨璞(内阁阁老,精研律法)将修订后的《大吴律》草案摊在案上,周围围坐着周伯衡、徐英等阁老。“陈言案暴露出律法的疏漏,”杨璞指着草案,“旧律对‘漕运贪腐’‘工程克扣’量刑过轻,且没有明确的监察细则,此次修订,新增了六条重罪条款。”
“你看这一条,”杨璞指向其中一款,“‘凡主管漕运、河工、赈灾等民生要务者,贪腐银钱满万两,斩立决;满五千两,流放三千里,永不叙用’,这样才能形成震慑。”周伯衡点头:“还要加上‘连坐制’,若下属贪腐,上官失察者,降三级调用,这样才能倒逼官员互相监督。”
徐英(总管财政)补充道:“光有律法不够,还要有财政监管。我建议在户部设‘廉政司’,专门核查民生工程、军饷、赈灾等大额款项的流向,实行‘款到即核、完工再查’的双重审计,从源头杜绝贪腐。”
薛沐宸(中书省左侍郎)负责草拟相关诏令,他将律法条款与财政监管措施结合,拟定出《反腐五事诏》:“一曰重刑惩贪,二曰设司监财,三曰上官连坐,四曰百姓举报有奖,五曰新官廉政培训。”这样既有惩戒,又有预防,还有激励。
杨璞将修订后的《大吴律》与《反腐五事诏》一并呈给萧桓,萧桓阅后,在诏书上批下“准奏”二字:“律法是治国之纲,此次修订,要让百官人手一册,日日研读,知敬畏,存戒惧。”
吏部衙署内,沈敬之正在主持涉案官员的任免会议,案上摆着江南十七名涉案官员的名单,有通判、知县,还有两名知府。“陈言案是警钟,”沈敬之敲了敲名单,“这些官员,有的是靠裙带关系上位,有的是考核时弄虚作假,如今卷入贪腐,证明选官时的品行考察还不够严。”
温庭玉(吏部左侍郎)上前道:“沈公,我们已重新修订选官‘三考标准’,在‘实绩考’‘资历考’之外,新增‘品行考’,由都察院协同考核,若有贪腐前科或品行不端者,一律不得录用。”他递上一份新的考核表,上面明确写着“廉政承诺”“财产申报”等栏目。
陆文渊(吏部右侍郎)负责举荐替补官员,他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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