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埋忠骨,钟楼月冷,哭声入土(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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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旧吏一律调往苦寒边地,永不复用。\"

他目光扫过帐外的朝阳,那轮红日正从钟楼的断壁后升起,将金光洒在每个带伤的脸上:\"岳将军未竟之事,朕替他完成。\" 断矛在神龛上轻轻颤动,像是在应和。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惟边镇之寄,莫重于忠良;社稷之卫,必资于死士。大同卫指挥岳峰,起自寒微,志存匡济。德佑以来,守阳和、镇大同者三载,值北元入寇,内有奸蠹掣肘,外无粮草继援,而能率残卒七十,拒数万之敌,巷战至力竭,身被七创,犹裂衣裹创,呼 “守土” 不绝。

昔者镇刑司扣粮,卿屡疏上陈,朕未深察,反信谗言,谓卿 “虚张敌势”。及览钟楼砖缝所藏账册,见 “日食八合,煮弦为粥” 之语,又见卿血书 “援军至否” 四字,墨痕入砖三分,朕每捧读,指节崩裂,涕泗沾襟。卿部卒六十有二,以血肉为垣,护卿于核心,尸积如陵,犹向京师叩首 —— 此非独卿之忠,实乃大吴士民骨血之刚也!

今北元暂退,大同光复,而卿已捐躯于十字街钟楼之下。郑屠之徒引敌献关,李谟之党匿粮误国,皆卿生前指陈之奸,朕已命玄夜卫穷治,罪者必诛,族者必夷,以告卿在天之灵。

兹追赠卿镇国将军,谥 “忠愍”,赐祭葬如王侯礼。其子岳谦,袭侯爵,食俸终身;妻室月给米一千石,终其身。大同十字街建忠烈祠,以卿为主祀,配祀死事将士,用巷战旧砖筑墙,每砖刻死者名氏,使后世知有今日之惨。

朕自临御以来,昧于知人,使忠良菹醢,宵小得志。卿死之后,朕始悟 “内奸不去,边患难平”,已诏废镇刑司,设肃边司隶玄夜卫,凡边饷调度,必由卿旧部五人共签,以防复蹈前辙。

春秋祭祀,朕必遣官致奠;卿之血书账册,当刻石立于祠左,朕亲题 “忠贯日月” 以表之。庶几天下知:为将者,死国可垂不朽;为君者,忘忠则何以守邦。

呜呼!卿虽死矣,而精神与大同城堞同存;奸党虽伏,朕犹以未能早信卿为终身之憾。

钦此。

德佑十四年八月十五日

卷尾

《大吴史?德佑帝本纪》补:\"帝在大同居十日,每日辰时必至钟楼残柱前焚香,夜则宿祠侧帐中,抱岳峰断矛而眠。尝对周显言 ' 每触此矛,如见岳将军怒目 ',遂命铸 ' 忠愍 ' 金印,嵌于矛首,永镇祠中。\"

《玄夜卫档?北镇抚司录》记:\"德佑十五年春,帝命毁镇刑司旧署,取其砖石筑大同忠烈祠垣,每块砖上刻原镇刑司官吏名,令往来者唾之。又诏天下:边军月饷由玄夜卫直发,三司不得经手,岳峰血书及账册刻石立于祠左,旁题 ' 朕与百姓共鉴 '。\"

《大同府志?轶事》载:\"帝离大同时,张老栓献新酿米酒,帝亲酌三爵,一洒十字街,一奠忠烈祠,一赐边军士兵,曰 ' 此酒敬岳将军,敬王二狗,敬所有守土人 '。归京后,帝命光禄寺仿大同米酒酿 ' 忠魂酿 ',岁赐边军,瓶身印 ' 勿忘大同 ' 四字。\"

《罪惟录?德佑朝诗》存萧桓亲作《吊岳将军》一首,曰:

血浸街砖,犹未曦干,朕至已晚,涕泗丸澜。

断矛虽折,英雄之气宛在;残柱兀立,天地共此清寒。

内蠹既除,边警渐息,忠魂有灵,当向国门而瞻。

岁岁此日,笙箫呜咽,非为君王之寿,乃悼将官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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