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3章 莫言天道多迟滞,诏狱霜寒照九原。(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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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大吴史?奸臣传》载:\"德佑十四年八月,李谟狱成。玄夜卫三审于诏狱,以岳峰账册(砖缝所获,墨迹与血痕交织)、周明血书(麻纸七页,字如锥凿)、王迁供词(录于镇刑司旧牍,朱印尚存)为铁证,环环相扣,迫其吐实。谟供认十年间通敌北元、构陷边将事,牵连宗室七人(宗人府档记为 ' 太祖支脉三房 '),朝官二十九人(自六部侍郎至州县吏),镇刑司吏役百余人(多为掌印、狱卒等要职)。供词凡十二卷,每卷末皆以指血书 ' 属实 ' 二字,钤玄夜卫北镇抚司印,藏于秘档库丙字号柜,非钦命不得阅。\"

《玄夜卫档?刑狱录》补:\"谟初入狱,据地谩骂,以 ' 累世勋旧、宗室姻亲 ' 自恃,谓沈炼 ' 区区缇骑,敢审朝廷命官 '。炼令缇骑呈宗室私记七纸(皆从其府中密格搜得,朱印与宗人府存档比对,笔画丝毫不差)及镇刑司番役刘三供词(详述 ' 每岁冬月送粮北元 ' 路线),谟面如死灰,始止叫嚣。至九月十五,炼携周明临终所刻 ' 天' 字砖入:砖自李府灶膛灰烬中检出,砖面指血已焦黑,而 ' 天' 字笔画间犹见挣扎刻痕(医官验为断指所凿)。谟见砖即瘫软,以头撞墙,连呼 ' 愿招全情,求免族诛 '。其供词所记通敌银粮,自德佑四年至十四年,计白银二十万两、粮草三万石,每笔皆注 ' 北元左贤王亲收 ',与大同卫所获北元账册(译出后)核对,分文不爽。\"

铁窗深锁十年奸,血供斑斑照汗颜。

银粮暗济胡尘里,冤骨堆积汉关间。

宗室牵连终自误,忠良屈死始能还。

莫叹诏狱刑名酷,只怨人心黑似烟。

诏狱的铁门在身后沉重合拢时,李谟听见自己的牙床咯咯作响。德佑十四年九月的风裹着秋雨,从铁窗的栅栏里挤进来,打在他镣铐上,溅起细碎的锈屑。这间牢房原是镇刑司旧狱,去年改属玄夜卫,墙角还留着他当年题的 \"明察\" 二字,此刻被雨水泡得发胀,像两张嘲讽的嘴。

\"李大人,尝尝这个。\" 沈炼将一碗糙米饭推到牢门前,瓷碗边缘缺了个豁口,是周明生前用的那只 —— 三个月前从镇刑司灶膛里翻出来时,碗底还粘着半块没烧尽的麻纸,上面 \"李谟\" 二字被火烤得焦黑。李谟猛地别过脸,铁锁牵动手腕的皮肉,血珠顺着链环滴在青砖上,与十年前他亲手埋下的账册残页渗出的墨迹,在砖缝里汇成细小的溪流。

他想起永熙十年刚入镇刑司时,自己还是个攥着《大吴律》发抖的书生。那年北元遣使来朝,他在驿馆当值,见正使腰间挂着块羊脂玉,上面的狼纹与镇刑司令牌上的虎头竟有几分相似。当晚,他在值房的烛火下写了第一封密信,用的是镇刑司特制的水浸显字纸 —— 那时他以为,这不过是 \"权宜之计\",却不知铁窗的阴影已在脚下蔓延。

九月初一的审讯室里,沈炼将周明刻的 \"天\" 字砖推到李谟面前。砖面的指血早已发黑,却仍能辨认出最后一笔的颤抖 —— 那是周明被打断手指后,用牙咬着刻刀划下的。李谟的目光在砖上凝固,喉结滚动了半响,突然呕出一口血,溅在供词纸上,晕开的红痕正好盖住 \"永熙三年冬,构陷阳和口守将岳忠泰\" 一行。

\"这砖是从你府里灶膛挖出来的。\" 沈炼的声音像淬了冰,\"周明死前把它砌在灶心,说 ' 火能烧纸,烧不了砖 '。\" 他展开北元左贤王的账册,羊皮纸泛黄的页上,\"李谟\" 二字的朱印与镇刑司的库印不差分毫,旁边记着 \"岁得银三千两,粮五千石\"。

李谟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血珠滴在自己的供词上。他想起德佑元年那个雪夜,岳峰跪在镇刑司衙门前,怀里抱着岳忠泰的灵牌,求他彻查粮饷案。当时他正对着北元的密信冷笑,信里说 \"岳家父子,皆当除之\"。此刻供词上 \"岳峰\" 二字被血浸透,仿佛能听见十字街钟楼的铜声,在诏狱的穹顶下嗡嗡作响。

沈炼抖开的账册在烛火下哗啦作响,每一页都记着李谟的罪证。德佑七年春,他以 \"边军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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