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通婚联姻 血缘融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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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京的春日里,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朱雀大街上举行。菅原平身着绯红官袍,骑着白马,身后跟着十里红妆的队伍,正往大唐使团驻地方向去——他要迎娶的,是大唐工部尚书刘仁轨的女儿刘婉儿。

队伍路过市集时,百姓们沿街欢呼,有人撒起了米粒,有人举着“唐倭同心”的木牌。卖花的小贩把最新鲜的樱花插进刘婉儿的花轿,笑着喊:“刘姑娘,这是咱平城京的花,配得上大唐的新娘子!”

这桩婚事,是吉备真备亲自向长安奏请的。三个月前,他在给李承乾的奏疏里写道:“唐倭归心,莫若联姻。以血缘结纽带,比律法更坚。”李承乾看后,当即下旨:“准刘仁轨之女嫁与菅原平,赐永业田百亩,免税符一道,以为表率。”

消息传到倭国,亲唐派纷纷响应。裴炎的侄子裴宣,时任登州港舶司主事,主动求娶藤原氏的女儿藤原雪;大唐派驻九州的军将王勇,与当地渔女阿月情投意合,按唐制请了媒人;连吉备真备自己,也为孙子求娶了长安国子监博士的女儿。

朝廷索性借着这股风气,一次性赐婚十对唐倭新人。婚礼当天,天皇亲自赐宴,长安派来的观风使作为证婚人,用唐话宣读婚书:“今有大唐子民某、倭国子民某,依唐制六礼,结为夫妇。此后子孙,既为唐裔,亦为倭亲,共享太平……”

婚书上盖着“倭国之印”与“大唐礼部印”,红绸包裹的嫁妆里,除了蜀锦、瓷器,还有朝廷特批的“永业田契”和“免税符”——按新规,唐倭通婚的家庭,可额外获田五十亩,五年内免缴赋税。

“这可不是普通的婚事。”吉备真备在宴会上对众人说,“当年文成公主入藏,使吐蕃归心;今日唐倭联姻,要让两国百姓,像一家人那样亲。”

民间的效仿来得更快。平城京的“唐倭婚俗馆”刚开馆,就挤满了登记的新人。馆里按大唐“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准备了流程,有专门的媒人用双语沟通,还提供汉文婚书模板。馆内墙上挂着两幅图,一幅是长安的婚礼盛况,画着跨火盆、拜天地的场景;一幅是平城京的新俗,将唐式花轿与倭国“婿入婚”(新郎入赘)的仪式结合,旁边注着“和而不同,方为大同”。

唐商张宝在博多湾做了十年生意,娶了当地织户之女阿秀。婚礼那天,他按唐俗给岳家送了“纳征”的聘礼(绸缎五十匹、茶叶十斤),又按倭俗陪阿秀去神社祈福,最后在婚书上同时签下汉文和倭语名字。“以后生了娃,既教他说唐话,也教他认倭字。”张宝摸着阿秀的红盖头笑说,阿秀则把母亲传的倭式铜镜塞进他手里:“这是咱倭国的规矩,新郎要护着新娘,像铜镜护着光亮。”

驻九州的唐军士兵里,三成娶了当地女子。军镇旁的村子里,常常能看到唐兵帮妻子挑水、倭女给丈夫缝补唐式军服的景象。有个叫李虎的士兵,妻子阿花是均田分到土地的部曲之女,两人种着朝廷赐的永业田,秋收时特意留了最好的稻米,一半送回长安给李虎的父母,一半留给阿花的家人。阿花学着做长安的“羊肉泡馍”,李虎则跟着阿花学唱倭国的渔歌,军镇的伙房里,常常飘着唐式炖肉与倭式酱汤混合的香气。

混血子女们成了最受宠的群体。朝廷给他们特制了“大唐倭籍”户籍,既算大唐子民,也享倭国优待——去学宫读书免学费,参加科举可优先录取,成年后还能任选唐式或倭式名字。平城京的街上,常见妇人抱着孩子散步,孩子嘴里一会儿冒出“爹”(唐话),一会儿喊出“父上”(倭语),母亲们笑着纠正:“跟娘学,该叫‘父亲’。”

学宫里,混血孩童们是最活跃的一群。阿竹的儿子娶了大唐农技博士的女儿,生的娃叫“唐竹”,既能背《论语》“学而时习之”,也会唱倭国童谣“樱花谣”;菅原平与刘婉儿的女儿“菅原华”,跟着母亲学长安书法,能写一手漂亮的欧体,跟着父亲学倭国和歌,在“唐倭诗会”上以一首双语诗作拔得头筹。她在诗里写:“长安月照蓬莱山,倭水长流大唐川,我家既有唐时砚,亦有倭国春。”

通婚带来的变化,悄悄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唐式厨房里开始出现倭国的味增汤,只是按唐俗加了些葱姜;倭国的榻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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