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六亲(一)(1 / 2)
原文:
或问:阴阳何所配合为夫妇而成六亲?
答云:如甲以乙为妹,配与庚金为妻,丙以丁为妹,配与壬水为妻,戊以己配甲,庚以辛配丙,壬以癸配戊,一阴一阳配成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
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也。六甲娶己为妻,甲己合而生庚辛为子。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息,则己者,庚辛之母,庚辛者,己之子也。庚娶乙木为妻,乙庚合而生丙丁,则乙庚者,丙丁之父母,庚为父,乙为母,故谓阴干生我为母,我克阳干者为父,克我者为官、为子,我克者为财、为妻,比和者为兄弟、姊妹,生我妻阴干为丈母,妻克阳干为丈人,克我女者为女婿,食神为孙。其余六亲,俱于十干变化取用。
译文:
有人问:阴阳如何配合成夫妇并衍生六亲?
回答说:甲以乙为妹,许配庚金为妻;丙以丁为妹,许配壬水为妻;戊以己配甲;庚以辛配丙;壬以癸配戊。
一阴一阳配成夫妇,有夫妇才有父子,有父子才有兄弟。
六亲即父母、兄弟、妻子。
六甲娶己为妻,甲己合化生庚辛为子。
男命以克日干者为子,女命以日干生者为子。
己是庚辛之母,庚辛是己之子。
庚娶乙木为妻,乙庚合化生丙丁,乙庚为丙丁父母,庚为父,乙为母。
因此,阴干生我者为母,我克阳干者为父;克我者为官星、为子;我克者为财星、为妻;比和者为兄弟姊妹;生我妻的阴干为丈母,妻克的阳干为丈人;克我女者为女婿;食神为孙。其余六亲均从十干变化中取用。
注解:
1. 阴阳配偶规则:
阳干取阴干为妻(甲→己,丙→辛等)。
阴干取阳干为夫(乙→庚,丁→壬等)。
2. 六亲推导逻辑:
夫妇→子女(甲己→庚辛)。
父克母生(庚为父克乙,乙为母生丙丁)。
3. 性别差异:
男命:克我者为子(庚克甲为子)。
女命:我生者为子(甲生丙为子)。
4. 延伸六亲:
丈母→生妻之阴干(丁生己)。
丈人→妻克之阳干(壬克丁)。
女婿→克我女之干(丙克辛为婿)。
原文:
且如六甲生人,以癸水为母,癸为正印,如遇己土正财,戊土为父,戊合癸也。戊是偏财,如遇比劫,则父有伤。六乙生人,亦以癸为母,癸是偏印,以戊为父,戊是正财。甲乙俱以庚辛为子,庚金为男,在甲则为七煞,在乙则为正官也。辛金为女,在乙则为七煞,在甲则为正官也。
己土为妻,戊土为妾,谓乙木克己土也。虽云阴见阴,不成配合,然阴木克不得阳土,且妇人以阴为正也,故云甲乙俱以己为妻,戊为妾。如女人,则甲遇庚七煞,乙遇庚正官,皆夫星也。谓庚是阳男,为正夫属阳,不可以辛阴为夫也,但阳见阳多无情,阴见阳则夫妇和鸣。
或云:取正财为妻,偏财为妾,女甲则辛为正夫,取阴阳之正合也。甲乙生人,俱以甲为兄姊,乙为弟妹,以丁为婆,生我父者为祖母,丁生戊也。壬水为公,壬与丁合也。又以丁火为丈母,生我妻者为我外母,丁生己配与甲作正妻也。壬为丈人,壬与丁合也。妻之兄弟为妻舅。己土为妻,戊土则为妻兄、妻舅。癸水则是舅之妻,为妗也。其余八干,俱以类推。
译文:
以六甲生人为例:以癸水为母(正印),遇己土正财,戊土为父(戊合癸)。
戊是偏财,遇比劫则父有伤。
六乙生人同样以癸为母(偏印),戊为父(正财)。
甲乙均以庚辛为子,庚金为男:在甲为七煞,在乙为正官;辛金为女:在乙为七煞,在甲为正官。己土为妻,戊土为妾(乙木克己土)。
虽阴见阴不合,但阴木难克阳土,且妇人以阴为正,故甲乙均以己为妻,戊为妾。
女命甲遇庚七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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