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宪法》大纲的起草(2 / 3)
同罪,方能真正震慑不法,彰显朝廷公信。这‘法律面前平等’,针对的是违法行为,与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并不冲突啊。”
“哼,巧言令色!尔等寒门,自然乐见其成!”
“第三条,皇帝权力:皇帝为国家元首,依宪法行使权力……”
“第四条,议会制度:设立资政院与民议院……”
“第五条,司法独立:大理寺及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每念一条,都如同在滚沸的油锅里滴入冷水,引发激烈的爆炸。守旧派视这些条款为洪水猛兽,拼命抵制;开明派则引经据典(主要是陆明提供的“经”和“典”),据理力争;中间派则左右摇摆,试图寻找平衡点。
会议开了三天,吵了三天。拍桌子、摔茶杯、互相嘲讽、引经据典地骂架(文人骂架不带脏字,但更伤人)……各种戏码轮番上演。陆明坐在主位,大部分时间只是听着,偶尔在争论陷入僵局或者偏离主题时,才出声引导或拍板。
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厨师,面对着各种截然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食材”(观点),努力地想将它们调和成一锅至少能下咽的“宪法浓汤”。
最搞笑的一次争论,发生在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但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一条时。
一位老学究忧心忡忡地问:“陆相,这‘结社自由’……若是有人结社谋逆,该如何是好?”
陆明还没回答,旁边一个年轻气盛的律政学员就抢答了:“谋逆自有谋逆罪论处!不能因噎废食!难道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就禁止天下人用菜刀吗?”
老学究被噎得一愣,随即怒道:“强词夺理!菜刀是工具,结社是人心!岂可混为一谈?!”
那学员不服:“人心叵测,更需法律明辨是非,精准打击!总不能因为担心有人使坏,就把所有人都当贼防着吧?那跟因言获罪有何区别?”
“你……你……”老学究指着学员,气得手抖,“黄口小儿,不知天高地厚!”
学员昂首挺胸:“吾等乃是为万世开太平!岂能因循守旧,畏首畏尾!”
眼看又要吵起来,陆明赶紧敲了敲桌子:“好了!此条的核心是‘自由’与‘法律边界’。具体如何界定这个边界,防止滥用自由危害社会,又保障公民正当权利,正是我们需要细化的。继续讨论下一条……”
经过无数次的争吵、妥协、修改,甚至陆明偶尔的“独断专行”(在一些核心原则上寸步不让),一份初步的、充满了各种括号(待议)、下划线(重点)和备注(解释)的《大周宪政大纲》草案,终于艰难地诞生了。
它虽然粗糙,甚至有些条款自相矛盾,但几个划时代的原则被明确写了进去:
1. 法律至上原则:宪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
2. 权力制约原则:皇帝权力由宪法规定和制约;设立议会(资政院、民议院)分享立法权和监督权;司法独立。
3. 基本人权保障:明确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享有言论、出版等多项基本权利(当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和限制)。
当陆明将这份墨迹未干的草案初稿,呈送给年轻皇帝柴宗训御览时,柴宗训看得极其认真,时而皱眉,时而点头。
“太师,这份大纲……确实前所未有。”柴宗训放下稿子,长长吐出一口气,“尤其是这‘皇帝权力由宪法规定’和‘议会’……恐怕会引来滔天非议。”
“陛下,”陆明平静地说,“改革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但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一个更加制度化、更有韧性、更能保障民权的国家,才能应对未来的挑战,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这份大纲,便是为此打下第一块基石。”
柴宗训沉默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决然:“太师所言,朕明白。只是……这议会如何组成?资政院与民议院,其议员从何而来?由谁担任?若不能代表天下民意,这议会岂非成了空中楼阁?甚至可能被权贵把持,与旧制何异?”
他敏锐地抓住了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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