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二(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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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王而统治了这片土地,延续了百年,没能恢复旧有的事物,那时候是被势力所胁迫。现在元朝的国运已经衰败,上天的旨意已经改变,你还占据着那里的土地,不考虑改变意图归附,灾祸和祸患的报应,很快就会到来。现在特地派遣你的亲族威顺王的儿子去告诉你,如果顺应天命,顺从人心,马上入朝进献贡物,就会授予你新的印章,你依然保有原来的封爵,你的下属依然担任原来的官职,在那里享受福禄。如果不这样的话,朕将会另外派遣使者,直接到达大理,依照唐、宋旧例,赐给他们王的称号,联合军队进行讨伐,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唉!少数民族政权不会有长达百年的气数命运,如今已经足以让人相信这一点了。转变迁移的时机,在于人自己去审察把握,时机不可错过,你们可要好好思考这件事。”

庚子日夜晚占卜,问月亮是否会有灾祸。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把临淮县的太平、清乐、广德、永礼四个乡划分出来,设置凤阳县。

这天夜里,太阴星干犯了箕宿天区。

辛丑日,刑部侍郎茹太素上书谈论三件事:第一,关于检举的卷宗,从中书省到内外百司,都允许监察御史、按察司检举,而御史台和按察司互相检举,这样的律法不够完善。在朝廷内部监察御史的文卷,由御史台检举;在朝廷外部按察分司的文卷,由总司检举,总司的文卷,由守省御史检举。只有御史台发出的文书,没有确定的考核标准,应该让守院、监察御史一起检举。第二,磨勘司刚刚设立时,官吏数量少,难以对天下的钱粮进行查核,请朝廷增设官吏,各自分设科室。第三,三司的官员在地方各卫所,凡是商议军队和百姓的事务时,如果有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往往就拖延耽误了。今后举行会议,应该让一名按察司官员参加,负责纠正错误,作为验证。奏疏呈上之后,皇上命令磨勘司增设一名司令,五名司丞,五名首领官,二十名书吏,四十名典吏,让他们分为四个部门。他提出的关于检举商议的方法,也和他说的一样。

诏书通告天下说:过去因为天下大乱,死亡的人不计其数,幸存者饱经艰辛,已经有许多年了。

我出身平民,扫除各路豪强,平定祸乱,改年号为洪武,至今已有七年。

我才疏学浅,德行不足,日夜担忧上天责罚,反复思量,想到那些因战乱而遭受苦难的人,是我未能抚恤慰问的过失。

将士们为我开拓疆土,奋不顾身,战死沙场,尸骨不能归家,灵魂无处安息。

他们的父母年迈,妻子守寡,子女年幼,一旦失去依靠,至今难以生存,这是我的过错。

百姓因战乱避难流离,亲人离散,至今未能团聚的还有;有的子女亡故,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父母亡故,子女年幼无人依靠,这也是我的过错。

提及这些,实在令人悲悯。

现诏令各地官府用心查访,逐一登记上报,我将予以抚恤安置,使他们不致流离失所。

凡是出征军官,有战死沙场或戍边亡故的,父母年老,妻寡子幼,虽曾供给粮饷抚恤,仍恐不够周全。

各卫所应详细核查优厚供给,待其子稍年长,即令承袭职位。

如无合适承袭之人,当地官府应供给衣食并送至京城,由官府供养。

南北征战戍守的军士,亡于边远之地,遗弃父母妻子,贫穷无依者,官府核实后供给口粮送至京城,由官府赡养。

若子女年幼但有亲属可依靠或愿收留的,听从其便,官府仍供给粮饷。

战事以来,各地百姓避难流徙,或有父子南北分离,骨肉离散,愿团聚的,官府应送还故乡。

或有身死他乡,遗留老幼愿回乡的,听其自便。

以及各地鳏寡孤独和重病之人,贫穷无依,无法自存,官府应供给衣食赡养。

官员远仕他乡,死于任所,妻子贫穷不能回乡的,当地官府应送还故乡。

唉!

统治天下的人,本是为了百姓。

有时君主想治理而百姓不顺从,有时百姓乐善而君主昏庸,有时臣子贤能而君主无德,有时君主懦弱而臣子刚强,这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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