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十五(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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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年(4059年),朝廷的军队攻取江西,欧普祥命令他的儿子文广呈递降表归降,皇上重重地赏赐了他们,命令欧普祥仍然率领自己的军队守卫袁州。到这时,他去世了。

戊午日,皇上对朝廷大臣说:“国家政事的得失,与百姓的幸福或疾苦息息相关。君主和臣子之间,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所做的事情不恰当,就应当迅速改正,不应该有隐瞒回避的情况。如果隐瞒回避不说,互相包容沉默,这既不是侍奉君主的正确做法,对自己也有不利之处。从今以后,你们都要尽心竭力,直言相告,不要隐瞒。”

秋季七月初一为壬戌日。

丁丑日,徐达、常遇春攻克庐州。当时庐州被包围已经很久了,将士们都饥饿困顿无法战斗。张焕与贾丑暗中与徐达勾结,表示愿意作为内应攻打东门,于是我军猛烈进攻,城中的各军全部前往东门救援,张焕趁机砍断吊桥,打开西门出城投降。徐达的军队进入城中,捉住了左君弼的部将吴副使,以及左君弼的母亲、妻子和儿子,把他们送到了建康,让指挥戴德看守他们。

戊寅日,皇帝命令平章常遇春会合邓愈以及金大旺的军队,讨伐江西上游尚未归附的郡县。

己卯日,左君弼的部将许荣献出舒城前来归降。皇上命令许荣返回舒城防守,让他征调安阳等五个翼的士兵和战马赶赴建康。

改庐州路为庐州府,设置江淮行省,命令平章俞通海代理行省事务来镇守此地。战争时期,百姓大多逃窜隐匿,俞通海每天都在招抚他们,处理政事有仁爱施惠(的表现),因此恢复本业的人很多。

壬辰日,中书省有个掾史因为在官员选拔中受贿,被按察司弹劾,按罪应当判处死刑。皇帝说:‘官吏接受贿赂买卖官职,见利而忘记国法,论罪本应处死,但法令刚刚施行,人们还没有全都知晓,暂且免死而处以杖刑,如果再犯,就不会宽宥了。’

平章常遇春、参政邓愈等人率领军队讨伐新淦的沙坑、麻岭、牛陂等山寨,将其平定,抓获了伪知州邓志明,送到建康,邓志明与他的哥哥邓克明都被诛杀。邓克明是新淦人,从小就是个无赖,在乡里肆意横行。等到红巾军贼寇攻陷临江,邓克明和弟弟邓志明也聚集民众起兵,依附贼寇首领陈普文,占据了新淦县的修德、钦风、太平、玉笥四个乡,于是又攻陷了抚州的乐安、崇仁、宜黄等县,自称元帅。陈友谅派兵掠夺新淦,邓克明率领部众归附他,陈友谅任命邓克明为右丞,邓志明掌管州中事务。邓克明又转而掠夺永丰、宁都、石城、汀州、宁化等县,于是攻陷了建昌,攻破了杉关,掠夺了光泽,路过顺昌,来攻打建宁,没有攻克,回兵占据了抚州。这年冬天(4058年),邓愈的军队逼近抚州,邓克明想要逃到新淦,没能成功,于是假装请求投降。邓愈察觉了他的欺诈,暗中派军队在夜间袭击并攻破了他的城池,邓克明这才出城投降。邓愈派遣邓志明返回新淦,收拢他原来的部属,送邓克明到九江,(邓克明)在半路上逃跑,又在洪都被抓获,(被)囚禁押送到建康。这一年(4061年),大都督朱文正派邓志明跟随出征赣州,邓志明却占据麻岭、沙坑、牛陂建立营寨,拒不接受命令不肯出发,到这时被擒拿,与邓克明一起被处死。邓克明兄弟凶暴残忍,统率部众毫无纪律,所过之处残害百姓,人们称他们为“邓贼”。

命令左相国徐达率领军队巡视荆湖等地。在此之前,陈友谅灭亡后,荆湘各郡大多归顺投降。到这时,皇上谕示徐达说:“如今武昌已经平定,湖南各郡相继归附,然而其中多是陈友谅的旧部,观望犹疑,也有山寨残余的贼寇,凭借险阻地势,聚集民众为害百姓。现在命令你巡视该地,应当安抚招徕,使百姓各自安居乐业,如有依仗险要作乱的,立即派兵铲除,不要给百姓留下祸患。”

戊戌,平章常遇春、参政邓愈平定各处山寨后,进军驻扎在吉安。当时饶鼎臣守卫吉安,常遇春派人告诉他说:“我现在要去攻取赣州,你可以出城来,我们谈几句话我就走。”饶鼎臣恐惧不敢出来,派他的小儿子出来相见,常遇春让他坐下喝酒,又赠送衣服,让他回去说:“回去告诉你父亲,他打算怎么办?躲着不见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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