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报应五(金刚经)(1 / 2)
1、太原孝廉
唐朝大历年间,太原府出了一桩偷马案。几个惯犯被捉拿归案,严刑之下,竟胡乱攀咬,说城中一位品行端正的孝廉也是他们的同伙。这真是天降横祸!孝廉素来以仁厚着称,手无缚鸡之力,怎会与盗马贼厮混一处?可官府不分青红皂白,将他投入大牢。
狱中昏暗,鞭影如蛇。任凭衙役如何拷打逼问,孝廉只是咬紧牙关,连呼冤枉。一连十日,各种酷刑轮番上演,他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血肉模糊,气息奄奄。最终,肉体的痛苦超越了意志的极限,他再也无法承受,只得屈打成招,画下了那份浸满血泪的供状。
案子到了推吏(负责审案的官吏)手中。这位推吏是个细心人,他反复翻阅卷宗,越看越觉得疑点重重。那孝廉的供词前后矛盾,对盗马的时间、地点等细节语焉不详,与贼首的指证多有出入。更让推吏心生怜悯的是,他听闻孝廉在狱中,即便在神志模糊之际,口中仍喃喃不绝,仔细听去,竟是在诵念《金刚经》。那声音微弱却执着,充满了无法言说的冤屈和唯一的寄托,日夜不停。
推吏心中疑云更甚,他断定此案必有冤情,便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暂时压下,没有最终定罪。他需要时间,去寻找那被严刑掩盖的真相。
牢狱深处,阴暗潮湿。孝廉浑身剧痛,唯一的慰藉便是默诵经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字字句句,仿佛能暂时涤荡肉体的痛苦,抚慰心灵的创伤。他诵经的声音哀戚而恳切,不仅同狱的囚犯听得真切,连值守的狱卒也为之动容。这诵经声,成了死寂牢房里一道奇异而坚韧的光。
一日,牢房里忽然响起一声轻微的“啪嗒”声。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地上莫名多了两节新鲜的竹筒,不偏不倚,正好滚到孝廉的身前。其他囚犯以为是吃食,纷纷扑过来争抢。一个机警的狱卒心头一凛,担心是有人要传递利器协助越狱,立刻上前喝止,捡起了竹筒。他掂了掂,分量不似藏物,但为保险起见,还是找来工具,小心翼翼地将竹筒劈开。
竹筒应声而裂,里面并无刀片,却光滑的内壁上,赫然刻着两行工整的小字。狱卒凑近细看,低声念了出来: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字迹清隽,仿佛带着一种超然物外的力量。这句话,正是出自《金刚经》。意思是:真正的佛法(真理)尚且不应执着,何况那些并非真理的世间法则(比如不公的刑法、虚假的供词)呢?
这神奇的一幕,震慑了牢中所有人。那贼首原本还在角落里冷眼旁观,听到这两行字,如遭雷击。他回想起自己因旧日些许私怨,便恶意诬陷这位善良的孝廉,害其受尽非人折磨。再看这凭空出现的竹简警语,联想到孝廉日夜不停的诵经声,一股巨大的悔恨与恐惧瞬间攫住了他。这莫非是天意?是佛祖的点化?
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贼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涕泪横流,冲着推吏和狱卒的方向连连叩头:“我招!我全招!孝廉是清白的!是我挟私报复,故意诬陷于他!我所言句句是实,再无半句虚妄!”
真相终于大白。孝廉被无罪释放,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走出了监牢。而那贼首,也为自己恶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这桩奇案很快传遍太原。人们都说,是孝廉至诚的信念感天动地,才有了那警示的竹简,才有了恶人的幡然醒悟。那两节竹简,与其说是神迹,不如说是人在绝境中坚守正念所激发出的力量象征。它叩开了麻木的心灵,让冤屈得以昭雪。
世间法则或有疏漏,公理一时或蒙尘埃,但一个人内心对清白与正义的坚守,如同暗夜中不息的光,终能穿透迷雾,指引方向。信念所至,金石为开,真相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永远缺席。
2、李廷光、陆康成
唐朝德州司马李廷光,是一位虔诚的佛弟子,他持守戒律,不沾荤腥。平日里,他最为用心持诵的,便是《金刚经》。说来奇异,每当他至诚念诵时,身前便会出现一团圆融的光晕。这光仿佛是他心境的映照:若他专心致志,心意恳切,那光便明亮盛大,辉映满室;倘若他偶有懈怠,念头散乱,光晕便会随之缩小、暗淡下去。李廷光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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