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谁爱去谁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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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要透过箱子看到里面放著的食材是什么。

陆丰从食材箱子里拿出一根猪蹄,在炸串大叔面前晃了晃:“今天打算给大家补充点胶原蛋白。”

“猪蹄难道是……猪脚面”

炸串大叔眼前一亮,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色:“陆老板你真是太懂我了!我去年在南方打工的时候,最爱吃那边的猪脚面了!”

“猪脚燉烂以后吃著可香了!皮入口即化,软筋咬著咯吱咯吱作响……不行了不行了!我这会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炸串大叔越说越馋,眼看陆丰把猪蹄一个一个拿出来,一副要开始干活的样子,连忙搓了搓手说道:“陆老板你先忙!我不打扰了,到了晚上就等你的猪脚面了!”

陆丰听后笑著点了点头,炸串大叔咽著口水,很是识趣地离开了店铺。

从他那充满期待的脸上可以看出,今天陆丰做的猪脚面,他今天是吃定了。

炸串大叔走的时候还贴心地帮陆丰关好了门,店铺门一关上,外面的声音顿时就听不到了,店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陆丰系上围裙,从食材箱里隨手挑出来一根猪蹄仔细看了看。

猪蹄一眼看上去就十分新鲜,而且皮多肉厚,表面光滑,连一丝细毛都没有。

陆丰满意地点了点头,系统商城里购买的食材依旧品质很高。

猪蹄表面没有杂毛,还省去了陆丰用镊子拔毛的步骤。

这些猪蹄都是完整的前蹄,前蹄的筋膜比较多,做好之后吃起来能够更加的软烂弹牙。

陆丰拿起菜刀,把猪蹄放在案板上,把猪蹄沿著关节轻轻一切。

咔的一声,骨头指尖连著的筋膜应声断开,断面整齐,没有一丝的碎骨。

陆丰手里的动作不停,面前堆著的猪蹄很快就被剁成一堆大小均匀的小块,每一块都是既有筋又有肉。

猪蹄头部的爪尖,因为经常跟地面接触,味道比较重,留著会影响口感。

陆丰拿刀直接切了下来,扔进垃圾桶里。

把所有的猪蹄处理好之后,陆丰接了一盆清水,下手反覆搓洗了好几遍,把每一块猪蹄都清洗的乾乾净净。

虽然这猪蹄看上去已经很乾净了,但本著对食材的严谨,陆丰还是耐心地把所有的猪蹄都清洗了一遍,一丝一毫的细节都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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