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僭主(2 / 8)
p> “我曾隨泰温大人去过里斯,他那时是伊里斯的首相。布拉佛斯它可比君临更靠北,傻瓜。你就不能看看该死的地图吗或者抬头看看这该死的天气”
年轻卫兵沉默了片刻,似乎被“比君临更靠北”这个事实打击到了,声音闷闷的:“你觉得我们要在这个冰窖里待多久”
“比你想的更久,小子。”老卫兵的声音带著一种不容置疑的篤定,甚至有点幸灾乐祸,“做好准备吧,这里的冬天能把铁剑都冻裂。”
“嘿,”年轻卫兵的语气忽然带上了一点嚮往,“我寧愿到河间地去追捕那个“闪电大王”。你刚才说桑鐸克里冈也加入了他们那个“猎狗』他怎么样,我听说他厉害得不像人。”
“你没见过猎狗”老卫兵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点,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讶,茉茜甚至能想像他挑起左边眉毛的样子,脸上深刻的皱纹挤在一起。“对了,我忘了,你是从哪个乡下疙瘩里钻出来的新兵蛋子”
年轻卫兵似乎被戳到了痛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服气:“虽然我的確没见过他,但是这和我从乡下来有什么关係”
“关係大了!”老卫兵笑一声,声音里塞满了优越感,“桑鐸克里冈十几年前就已经是乔佛里国王一一那时候国王陛下还是个强裸里流口水的婴儿一一的贴身护卫了。你那时在哪儿还在田里玩泥巴吧”
“听—-那时候我確实还在家里帮我父亲叉麦秸。”年轻卫兵的声音低了下去,带著点窘迫,但隨即又强辩道,“但是能怎么办呢我可没有一个当领主的爹,能把我直接塞进红堡当差。”
“我觉得猎狗那个爹,”老卫兵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古怪,带著一种混合了厌恶和畏惧的情绪,“他未必喜欢。你见过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吧”他特意加重了“爵士”两个字,却听不出半点敬意。
年轻卫兵明显地顿了一下,连呼吸似乎都停滯了一瞬。再次开口时,他的声音明显弱了许多,几乎是气声:“见过——一次。在赫伦堡外,远远地———很可怕的一个人。”他艰难地吐出最后几个字。
“不是可怕,”老卫兵的声音压得更低,每个字都带著寒气,“是一个活生生的怪物。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恶魔。据说他的城堡一一那个叫啥来著的狗窝一一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僕人进去就出不来,连看门的狗都不大敢进大厅,只敢在院子里狂吠。格雷果爵士『继承』遗產的那天。”
老卫兵在“继承”这个词上用了奇怪的强调,“他的亲弟弟桑鐸,也就是猎狗,二话不说,捲起铺盖就跑到凯岩城,为兰尼斯特家族效力当护卫,从此再也没踏进过克里冈堡一步。我一直觉得,猎狗那小子虽然看著凶,但脑子比他那个怪物哥哥清楚多了,至少知道要逃命。”
他顿了顿,似乎回忆起什么不好的画面,声音更加低沉,“我一直觉得很幸运,真的,我生活在泰温公爵的领地,虽然规矩严苛,但好岁讲点道理。克里冈家的领地离我们不远,但那可是地狱的门口。幸好狮子徽记足够威风,让那头疯狗知道不要在自己的地盘之外乱咬人,尤其不能咬主人。”
年轻卫兵听得似乎有些入神,下意识地问:“那猎狗-现在岂不是一只没有家的丧家之犬”
“狗是一定要有主人的,”老卫兵晞嘘说道,“他这不是已经为自己找了个新家么
虽然这新家有点—嗯,特別。”
他的声音再次压低,几乎成了耳语,茉茜不得不將身体向前倾,耳朵几乎贴在粗糙冰冷的帆布上,才能捕捉到那细微的音节,“来布拉佛斯之前,在女泉城停靠补给时,我碰巧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听他说,猎狗,或者说整个无旗兄弟会,现在好像都成了教会的人。光之王的信徒成了七神的战士听著就怪。塔利伯爵的人一一就是那个『角陵的野牛』蓝道塔利,你知道的,出了名的狠角色一一一直在追剿闪电大王那帮人。但每次他们快要追到的时候,那群人就像地沟里的老鼠一样,味溜一下就钻进了被教会武装庇护的村落或者小城堡里-而那些地方,驻扎著教会的土兵,举著七星旗。”
“那塔利伯爵就这么算了”年轻卫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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