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套装:光明从者(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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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摇头,想也不想地拒绝道,“算了吧,老实说,我和你哥哥、姐姐还有侄子合不来一点。昨天王子殿下当眾叫我贱民,我可是还记得呢。”

提利昂尷尬地笑一下,“乔弗里嘛……恐怕我在他眼里比贱民也强不到哪里去。”

毕竟是自己的侄子,提利昂不想就这个话题聊下去,便问道,“你呢,去长城做什么”

“我的大蜘蛛不是被国王收走了么我打算去长城外面抓只异鬼回来。”

提利昂揶揄道,“那你何必做僱佣兵呢,专职做怪物猎人多好。隨便抓个怪物卖给马戏团就能挣不少钱。”

“要不是被希恩葛雷乔伊骗去兔爪村,我也不知道当个怪物猎人比当个佣兵更適合我,看来之前果然是走错路了。”

“哈哈,说起他,他从你身上可是挣了不少钱。”

“啊”

提利昂说到,“昨天你和詹姆以及猎狗开打之前,趁著你们准备的时候,葛雷乔伊开了个赌局。虽然克里冈的赔率比你高,押注他的押注你的都有,但葛雷乔伊还是贏多输少。”

刘易此时不能不佩服希恩葛雷乔伊的赌性和运气,“呵,厉害。不过赌狗总有一天会输得一无所有。”

小院里的眾人见首领和来客相谈甚欢,也不再拘束。

即便如此,除了刘易本人,其他人还是更愿意和提利昂手下两个一脸愁苦的僕人聊天,倒也其乐融融。

约定了一同去长城的行程后,提利昂带人告辞离去。

去长城这一趟行程,目的只是去侦查敌情,自己和凯文两个人去就够了,人再多就只是累赘。

所以刘易並不打算把整个团队带走,但是也不能把他们閒置在这里,那是浪费时间。

所以刘易从刚拿到的钱袋子里掏出十个金龙,交给了艾迪三人,“艾迪,你们也听到了,我过俩天就要出发去长城。这次就是护卫提利昂大人而已,所以你们就不用跟我一起了。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儘可能去接触本地的佣兵,只要对方愿意,都招募到白银之手来。

安家费或者薪水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来,有特长的可以適当高一些,加上之前已经和我们达成意向的战士,总规模先定在二十个人左右吧。

另外,狼吻酒馆那边,你们也不要断了联繫,如果有適合我们做的工作,先记下来,价格低一些也没关係,等我回来再做决定。”

艾迪拿著手里的金龙,感觉有些烫手,十个金龙!

“队长,你这么信得过我们么就不怕我们拿著钱跑了”

“你们是了解我的。”

刘易朝他们眨眨眼,“只要你们继续干这一行,不可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团长。”

大概是感激於刘易的信任,关於徵兵,艾迪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

“队长,如果只是招募十几二十个新人,我想不要招募本地的零散佣兵。”

刘易不太理解,“为什么呢,你们不也是本地的零散佣兵么”

“队长,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建议不要在本地招募。”

艾迪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道,“能成为零散佣兵的,都是曾经上过战场,又不愿意受到约束的老兵。实话说,要不是那天晚上见识到你的神……实力,我和康拉德不一定会愿意跟隨你。”

刘易看向康拉德,康拉德点点头,“头儿,兵油子要求多,心思杂,顾虑多。你要是打算建立一支长期的有战斗力的团队,最好不要用他们。”

刘易回头向艾迪问到,“那你的建议呢”

“我想,我带著康拉德和胡安去一趟我老家,从我老家那边招募一些年轻单纯,家世清白的青年。他们常年在狼林里生活,拉出来训练一下,就是一个好兵。”

“你的老家在哪里”

“我家乡就在赛文伯爵治下临近狼林的一个村子,那附近有很多山林部族的村落。林子里的生活很辛苦,每年冬天,他们那里都会有人因为食物不足而远离村庄去『打猎』,往往再也回不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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