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老奴踪迹终现!(3 / 5)
(类似省府),太守府下文,免去粟君的甲渠候一职。」
朱由校讲完后,看看众人。
「众臣工,东汉建武年间,光武帝还在征战中原,并未统一天下。占据陇右河西的嚣,名为归顺光武帝,用建武年号,实则行割据之实。
就是在这麽一个割据又偏远的边塞之地,发生了这麽一件事。大家细品一下,有何感想?」
等了一会,朱由校指着刑部尚书李养正问。
「李尚书,你是刑部,你说说。」
「皇上曾言,「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两汉强盛,确实有道理。
法治,闪耀青史。」
朱由校扫了一眼,继续问,「还有吗?」
刑部右侍郎丶制置司律政厅都事李长庚答。
「皇上,在这个故事里首先第一点,粟君身居要塞长官,比秩县令,面对一个不是原籍的客民,没有仗势欺人,逼迫寇恩还欠债,而是通过上告去捍卫自己的利益。
乡音夫丶县令丶县丞,没有官官相护,而是坚持亲自问讯,核查事实,公正断案..
官民知法而用法,法更知法而执法,文弘法治,真是让人倾慕敬仰。」
「酉卿先生说到点子上,知法丶用法丶执法。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平等,司法不受干涉的独立,以证据和律法为准绳丶不偏不倚的公正。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军民官庶才会尊重司法,相信司法,进而知道用司法去保护自己的利益。
东汉的一则小故事,让我们看到国朝的不足。一千六百年前的司法精神,传到而今已然是荡然无存。
朕决意要把东汉的司法精神继承下来,还要发扬光大。
所以以后不管什麽案子,法司都要坚守三点,平等丶独立和公正!」
朱由校顿了一下,继续开口:「这次南京南闱案,朕派酉卿先生主持。你带着律政厅的检法局检法官以及大理寺的官员一并过去。」
李长庚起身拱手:「臣领旨。」
「锦衣卫。」
郭明振马上起身拱手应:「臣在。」
「保安司的梁之挺先过去,他把京师警察厅办得很好。这次过去把南京的警察厅也操办起来。
案件侦办归警察部门,证据确凿了再移交检法局,检法局核实后再提请公诉,交由大理寺和司理部门审判。
这是朕定下的规矩。
你们一件案子一件案子开始遵行。」
「遵旨。」
「刑部派一个侍郎,都察院派一个左副都御史,作酉卿先生的副手,也行使监督之权。」
「遵旨。」
「迁扬州知府苗可秀为应天府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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