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大事件(盟主加更)(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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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儿避入后堂。

    “雅虎啊,这就是我家四女,小字庄姝,今年十岁。”庄廷谏抚须笑道,对朱寅越看越满意。

    这不,连闺名芳龄都主动交代了。

    “四娘,还不见过客人?”

    庄姝站在右边,小大人般的肃容敛衽,然后对朱寅盈盈一个万福,清稚软糯的说道:

    “奴家见过朱世兄,世兄万福。”

    古代十岁女子,一般很懂事了。

    等到庄姝行礼毕,朱寅叉手行礼道:“小可见过四娘子,此厢有礼了。”

    庄姝等朱寅答完礼,又行拱手礼道:“世兄请。”

    整个过程,女先行礼,男再答礼,女再还礼。而且男左女右。

    也就是说,女子前后行两次礼,男子中间只行一次礼。

    这便是拜。

    宁采薇看到这等礼节,腹诽不已。

    古代女子的地位,是真的卑微啊。

    之后,宁采薇也和庄姝同时见礼,互通姓名。

    如此,三个孩子也算认识了。

    朱寅也不拐弯抹角,他取出那个定瓷笔洗,轻轻放在案上,笑道:

    “知道叔父风雅清逸,想来此物也能聊表心意。侄儿思量中秋快到了,这只笔洗色泽月白,犹如圆月,寓意团圆,也是个好兆头。”

    这就是送礼词的高明之处。

    将笔洗和明月、团圆绑在一起。对方就“难以”拒绝了,也就能“勉为其难”收下。

    否则,不就是不吉利?

    “你啊。”庄廷谏呵呵笑道,“痴儿小小年纪,何须如此。

    他拿过定瓷笔洗,不由点头道:“宣和年间的北定,煞是可爱。雅虎啊,有心了。”

    这个笔洗他很喜欢,当即欣然收下。

    他为官并不贪婪,但也绝非海瑞那种清廉自守之人。

    他信奉的是中庸之道,水至清则无鱼。凡事有度,便是为官之道。

    能为朝廷,百姓做些事,再能为家族谋取一些好处,不偏不倚,公私两全,便能问心无愧了。

    庄廷谏受了朱寅的笔洗,当即解下腰间一块玉佩,递给朱寅道:“这块玉佩,我戴了五年,便送与你吧。”

    朱寅赶紧伸手接过,“长者赐,不敢辞。孩儿就收下了。”

    此时此刻,他也有点犯难了。

    因为他察觉到,这便宜叔父,居然隐隐有点拉郎配的意思。

    可是想让自己当他女婿?

    早知道他有年纪相仿的女儿,就不该表现的那么神童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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