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6章 雷霆回应求五星好评求求大家(1 / 2)
第306章雷霆回应,求五星好评,求求大家
“金成柱不是要证据吗?不是要说法吗?好!老子给他,记录命令!”
“是!”一旁参谋立刻坐到桌前,铺开电报纸。
司令员双手撑桌,身体前倾,像即将扑向猎物的猛虎,目光锐利一字一句:
“致:金成柱同志:”
“你方来电收悉,本司对贵方所提‘惠山隘口事件’及对我独立炮兵旅长陈朝阳同志,之严重指控我志司经紧急核查,现严正回复如下:
一、关于事件时间线之根本矛盾与先手证据:
“我方于更早时分,即收到陈朝阳同志发自惠山前线的急电(原文副本随本电附后)。
该电报详细报告了当日清晨,因贵方特派员朴正哲无理索要战利品引发冲突、朴煽动民众堵塞隘口、我部以零流血方式处置驱散并抓捕煽动者之全过程。”
“尤为关键的是,陈朝阳同志在该电文中,基于朴正哲之言行及现场态势,已清晰预判并预警。
试问:关于你方提供‘证据’之重大疑点与逻辑悖论:
第一,陈朝阳部刚经历苦战,缴获物资于严寒中实为救命之需。
朴正哲无理索要遭拒,此乃职责所在,何来‘怀恨在心’至屠杀平民之深仇?此动机纯属主观臆测,牵强附会!
第二,隘口冲突甫定,若我军真欲报复,岂会选择此时、此地,屠杀‘亲善’平民?
此乃授人以柄,自陷绝境,稍有理智者,断不会行此蠢事。
第三,现场‘遗落’之志愿军手榴弹,岩石刻字内容恶毒低劣,笔迹生硬刻意。
此等‘证据’过于明显指向我军,实乃典型栽赃嫁祸手法,若真系我军所为,销毁痕迹唯恐不及,岂会留下如此醒目‘罪证’?!
第四,所谓‘目击证词’出自朴正哲之随行秘书,其本人即为冲突核心当事人及指控者,立场偏颇,证词可信度存疑!
且其证词与陈朝阳预警报告存在根本性矛盾。
我方严正要求与立场:
基于上述无可辩驳之事实与逻辑,朴正哲乃此恶性事件之最大嫌疑人!
其有充分作案动机,索要未果、煽动失败、作案条件,其本掌握武装警卫……”
“我方严正要求:
1。贵方须立即无条件控制朴正哲及其所有随行人员包括秘书、警卫等,解除其武装,就地羁押!
禁止其与外界任何人员接触,防止其销毁证据或潜逃!”
2。贵方须立即提供所谓‘目击证人’,接受由中朝双方共同组成之调查组质询!
任何拒绝或拖延,均视为心虚!”
3。志司将即刻派遣由经验丰富之保卫干部、军事侦察专家及法医组成之权威调查组,会同贵方人员,共同赶赴惠山隘口现场,进行彻底、公开、公正之现场勘察与物证检验!
一切结论,以现场调查结果为准!”
我方严正声明:
1。陈朝阳同志及其所率独立炮兵旅,是久经考验、功勋卓著的英雄部队!
是人民的优秀儿女,志司对其品格、忠诚与战场纪律,抱有绝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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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调查结论正式出炉前,任何针对陈朝阳同志及该旅的污蔑、构陷,均系对我军之严重挑衅,我方绝不容忍,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坚决反制!
2。此次‘惠山隘口事件’,性质极其恶劣!
绝非简单的军民纠纷,而是由朴正哲等极少数敌特分子,不排除其背后有不明外部势力支持,蓄意制造事端、屠杀其本国平民、
嫁祸志愿军,旨在破坏两国、两军用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离间联合司令部作战协同的严重政治阴谋!”
3。我方敦促贵方,务必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勿中奸人之离间毒计!
应以粉碎美帝国主义侵略、解放朝鲜全境之战争大局。
为任何破坏团结、损害共同抗敌事业的行为,都将是亲者痛、仇者快的愚蠢之举!”
“记录完毕!”
记录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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