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 岂知法网张先密,未觉机锋伏暗陬(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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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困,终入谢渊设下的 “擒逆” 之局。

此案之明,在 “私必露、公必彰”—— 石崇虽能买通阉宦、篡改密信,却难掩 “联络旧党” 的痕迹;萧桓虽能定举事之策、鼓噪旧卒,却难掩 “谋逆现行” 的实据;刘进虽能偷携密信、完成交接,却难掩 “贪墨失节” 的罪证。谢渊之稳,非被动等待,乃主动布局:以 “忙政务” 为饵,诱旧党误判;以 “反监控” 为网,录旧党罪证;以 “按律捕” 为绳,定旧党之罪,每一步皆循 “护社稷、安百姓” 之则,既不妄杀,亦不纵恶。

镇刑司的密信、南宫的旧符、玄夜卫的录事、兵部的布防,皆为 “公胜私败” 之注脚 —— 私念如毒,能迷人心,却难敌公纲之固;权欲如火,能焚理智,却难抗律法之严。此案之后,大吴朝局虽仍有暗流,却已显 “公纲立、民心安” 之象,此亦成武朝 “直臣守纲” 之典范,为后世治 “奸佞乱政” 立镜鉴:为官者,当以公心克私念,以律法束权欲,方能护社稷、安民生。

《大吴名臣传?谢渊传》载:“渊遇奸佞传伪讯,不躁不怒,唯以‘引蛇出洞’之策,录实证、按律捕,既破私谋,又安朝局,智且仁矣!” 诚哉斯言!奸阉传密案,谢渊以 “公” 破 “私”,以 “智” 胜 “愚”,终让旧党谋逆之恶无所遁形,此非个人之能,乃 “以社稷为重、以百姓为念” 之公心所致,此亦大吴得以长治久安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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