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3章 雾障私藏官相护,光穿实证破虚形(3 / 6)
朝后,谢渊至理刑院,传旨将七主事收押,交诏狱署审讯。诏狱署署长躬身道:“大人放心,属下定严审七主事,查其同党,不让一人漏网。” 谢渊叮嘱:“需查清楚,七主事私放的盐枭去向,及是否有其他贪腐案,若涉及其他官员,一并报某处置,不可因官官相护而隐瞒。” 署长应道:“属下省得,定按《诏狱署审讯规程》行事,每日报审讯结果。”
诏狱署传回审讯结果:“七主事供认,私放的盐枭逃往松江,与当地士绅某勾结,拟再劫漕盐;还供出吏部某郎中曾收其银三百两,为其掩盖贪腐之事。” 谢渊即刻命玄夜卫指挥使:“带五十名校尉,赴松江抓捕盐枭与士绅某;另将吏部郎中收押,交理刑院审讯。” 指挥使领命:“大人放心,属下定三日内在抓获,不让盐枭再为害。”
玄夜卫指挥使传回捷报:“盐枭与士绅某已抓获,查获私藏漕盐五千石;吏部郎中已收押,供认收银三百两,为七主事掩盖贪腐,实证已缴获。” 谢渊将结果奏报萧栎,萧栎下旨:“盐枭与士绅某斩立决,抄没家产充边饷;吏部郎中革职流放,永不复用。” 谢渊领旨后,召来理刑院卿(暂代):“修订刑狱条例时,需明‘罪刑相当’之则:其一,谋逆大罪,需查实族党同谋方可连坐,无同谋者免;其二,贪腐、盗匪等罪,仅罚犯罪者本人,父母、妻、子无涉者不株;其三,审讯需凭实证,不得刑讯逼供,违者革职。” 理刑院卿躬身道:“下官定按大人之意修订,确保条例合祖训、顺民情。”
与此同时,“商农税均” 之制开始推行。谢渊命玄夜卫协同户部、御史台,赴江南核查士绅田亩:“凡士绅田亩超免役额者,需补缴往年欠税;商人税按行业定率,民生行业维持原率,奢侈品行业加征一成。若地方官苛征商税或包庇士绅,即时报某处置。” 玄夜卫指挥使领命:“属下定派精干校尉,分赴各府,确保核查公正,不让士绅、商人受冤。”
江南巡抚传回《税制推行奏报》:“士绅田亩核查完毕,共补缴欠税银万两;商税按行业定率后,苏州布商复市,农户布帛销路恢复,农税增收一成;无地方官苛征之案,商农皆安。” 谢渊将奏报呈给萧栎,萧栎笑道:“谢卿,‘商农税均’之制成效显着,可见卿之策可行!” 谢渊躬身道:“陛下,此乃祖训之明、百官协同之功,非臣一人之能。”
刑狱条例修订完毕,理刑院卿将《新订刑狱条例》呈给谢渊审核。谢渊翻看后,在 “罚当其罪” 条下补注:“凡犯罪者,需查其行为之轻重、情节之善恶,轻者流放、重者斩,不得一概而论;无辜族党,虽为亲属,无涉者免罚。” 并引《神武皇帝实录》“罚当其罪,不株无辜” 之训,作为条例依据。理刑院卿点头:“大人补注极是,此条可防条例执行不当,再伤无辜。”
七主事行刑之日,寒风卷着刑场的黄沙,玄夜卫校尉持戟列阵,“肃贪” 二字的黑旗在风里猎猎作响,旗角扫过地面,扬起细沙,落在围观百官的官袍下摆。谢渊身着墨色鳞甲,肩甲处旧年战痕在冷光里泛着浅红,甲片随他迈步的动作轻响,每一步都透着沉稳。他立于高台上,目光扫过阶下五花大绑的七主事 —— 几人垂首耷拉着肩,面色如死灰,颈间绑绳勒出的红痕格外刺目,有人裤脚还沾着从诏狱带来的泥垢,显是早已没了往日掌刑时的气焰。
待百官齐至,谢渊上前一步,声音不高却掷地有声,穿透寒风落在每个人耳中:“诸位大人,此七主事身担理刑之责,掌生杀之权,却贪赃五千两,私放曾劫漕盐万石的盐枭 —— 那盐枭劫走的漕盐,本是边军冬日御寒的必需,致宣府卫盐饷短缺十日;更甚者,他们借‘连坐’之名,株连盐枭年仅十六的族弟,那少年未涉一案,却被流放三千里,临行前还攥着母亲缝的棉鞋!” 他抬手示意玄夜卫校尉呈上贪腐账册与盐枭供词,泛黄的账册上 “主事某得银八百两” 的字迹墨迹未干,供词里盐枭招认 “送银后次日便被释放” 的记录格外扎眼,“此乃铁证,诸位可传阅。今日斩之,非臣独断:一循《大吴律?贪腐篇》‘贪赃超千两、私放重犯者斩立决’之条,二循神武皇帝开国时斩户部三名贪腐主事的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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