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边军得食眉舒展,苍生免负乐耕氓(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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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匿田罪” 条目:“《律》载‘士绅匿田超百亩者,杖六十,补缴三年粮税;官员包庇者,革职留任’,你带此律去,若苏州知府阻挠,便出示律条,再敢拦,直接押入诏狱署。” 秦飞接过律册,指尖捏紧:“属下明白,绝不让官绅再借寺庙藏私。”

待秦飞走后,谢渊回到案前,提笔在空白桑皮纸上写下 “按田亩纳漕” 四字,笔锋遒劲。他想起元兴朝周忱的 “均田纳粮法”,那时周忱派户部吏员逐田丈量,哪怕是坟茔间的小块田,也一一登记,终让江南漕粮增三成。“今时当效昔年,” 谢渊低语,在 “按亩纳漕” 下补注:“士绅田亩以玄夜卫核查为准,分三等:百亩以下者,每亩缴粮三升;百亩至两百亩者,每亩三升五合;两百亩以上者,每亩四升 —— 超亩增缴,以惩匿报之弊。” 写到 “超亩增缴” 时,笔尖微微用力,墨色浓沉,像一道警示,划在士绅的贪念上。

接下来是 “优粮优价” 的制定。谢渊取过《元兴朝漕粮定价档》,对比今时米价:“今岁江南上白米市价每石三钱二分,次米仅一钱五分,差价近半,难怪士绅愿掺次米。” 他提笔在纸上写:“漕粮米质分三等:上白米(颗粒饱满、无霉无沙)每石加价五分,即银三钱五分;中米(颗粒略瘪、无霉少沙)按市价三钱二分;次米(瘪粒超三成或有霉点)折价三成,即银二钱二分 —— 次米若超漕粮总额一成,粮户需补缴上白米补足差额。” 这样的定价,既让良善士绅得实惠,又让贪腐者无利可图,还能倒逼米质提升。

正写着,亲兵进来禀报:“大人,御史台左都御史求见,说有《监察建议》要与您商议。” 谢渊放下笔,道 “请”。左都御史身着青色官袍,手里捧着一卷文书,进来便笑道:“谢太保,听闻你在拟漕运新规,某特来送些‘弹药’—— 这是御史台查的《江南漕官与士绅往来账》,记着某通判收绅银千两、某知府包庇掺米,可作你方案的佐证。”

谢渊接过账册,翻到 “松江通判” 条目,见写着 “某通判收士绅某银五百两,为其掺次米开绿灯”,末尾附着通判家仆的供词(油纸拓印)。“左都御史来得正好,” 谢渊指着 “优粮优价” 的条款,“某拟按米质定价,却怕地方粮官收贿改等,你看如何防?” 左都御史沉吟道:“可设‘三方验米’—— 玄夜卫验霉点、御史台验颗粒、户部验重量,三方签字才算数,缺一不可。” 谢渊点头:“此计甚妙!某这就加上‘验米需三方同场,各执验单存档’,堵粮官舞弊的路。”

午后,秦飞带回了报恩寺的证据:僧纲司原册、僧官与士绅分银的暗录(玄夜卫用炭笔摹的分银场景),还有苏州知府派人阻挠的证词(暗探录的知府家仆对话)。“大人,苏州知府已被属下按律扣押,僧纲司僧官也收押在玄夜卫江南分司,只等您发落。” 谢渊翻看原册,见 “士绅某田三百亩” 旁有苏州知府的朱批 “准挂寺籍”,墨迹与知府平日判案笔迹一致,心中冷笑 —— 官官相护,竟连佛门净地都成了贪腐的遮羞布。

他提笔在《田亩核查册》上补注:“凡挂田于寺庙、宗族祠堂者,一律归入户主名下,僧官、族老包庇者,按‘匿田同罪’处置”,又对秦飞道:“将苏州知府押解回京,交理刑院审讯,务必查出他还包庇了多少士绅;僧官暂押江南分司,若愿揭发其他匿田士绅,可从轻发落。” 秦飞应道:“属下遵令,这就去安排。”

待秦飞走后,谢渊开始绘制《漕运分段监察图》。他先在桑皮纸上摹出江南漕运路线:从苏州、松江、常州三府码头发船,经运河至扬州,再入淮河抵京,全程分七段,每段设一个监察点。他用朱笔在苏州码头旁标 “绅势:吴郡堂,官联:苏州知府(已押)”,松江码头标 “绅势:王氏,官联:漕运通判”,常州码头标 “绅势:李氏,官联:常州府同知”—— 这些标注,皆来自玄夜卫半年来的密探记录,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贪腐的实证。

画到扬州段时,谢渊停笔 —— 扬州是漕运枢纽,江南籍官员与士绅常在此密会,他特意在旁注 “监察点增派玄夜卫北司精锐五人,直归某辖制”,避免地方玄夜卫被收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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