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莫道勋亲能撼法,国法如铁不容偏(5 / 5)

加入书签

太保,用律法与智慧,为大吴的军政清明,又铺了一块坚实的基石。

卷尾语

勋贵联名请愿案,以巳时递书起,以戌时定整顿细则终,短短六个时辰,浓缩了 “特权与国法” 的激烈博弈。谢渊未因十二家勋贵的联名施压而妥协,未因李嵩、王瑾的说情而退让,而是以 “祖制全解” 破 “断章取义”,以 “铁证核查” 破 “特权裹挟”,终以 “保留世兵制、革除积弊” 的折中方案,实现 “既守祖制精神,又除贪腐隐患” 的双赢,暗合明代 “于谦对勋贵请命‘柔中带刚’” 的应对逻辑。

从心理与策略维度观之,谢渊的应对展现了 “理与力” 的完美融合:引《神武皇帝实录》《元兴帝起居注》为 “理”,让勋贵无可辩驳;用玄夜卫密报、印鉴核验为 “力”,让特权无处遁形;拟 “考核限额” 方案为 “柔”,给勋贵留体面;批 “国法面前无特权” 为 “刚”,守律法底线。这种 “刚柔并济、理力兼具” 的特质,让他在 “勋贵环伺、帝王犹豫” 的困境中,既未引发朝堂动荡,又彻底击碎了特权反扑的企图。

《大吴名臣传?谢渊传》载:“十二勋贵联名请留世兵制,渊批‘国法面前无特权’,引祖制、出铁证,终定考核限额之制,世兵弊除,军威复振。” 此案印证了 “祖制非特权保护伞,国法乃天下公平秤” 的真理 —— 封建王朝的祖制往往被特权阶层曲解利用,而谢渊的实践证明,只要有 “通祖制、守国法” 的直臣,便能拨开特权迷雾,让祖制回归 “利民强兵” 的本源。

京师城门的批文虽已褪色,但 “国法面前无特权” 七个字,却成了大吴后世治国的准则。十二家勋贵的请愿书终成档案中的一页,而谢渊拟定的《世袭军职考核细则》,却守护了大吴京营百年战力。这场因 “世兵制” 而起的博弈,终将以 “国法胜利” 的名义,载入大吴史册,为后世揭示 “如何在祖制与变革中守护公平” 的永恒答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