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要斩楼兰三尺剑,遗恨琵琶旧语(4 / 4)

加入书签

的。后来在诏狱署的刑讯记录中,这截断齿被证实属于王老汉,成为指证镇刑司酷刑的关键证据。

曹州灾民李二柱的麦穗,是他临终前从发霉的粮堆里捡的,当时他躺在草席上,拉着谢渊的手说:\"大人,把这穗写进仓则吧,让后人知道,仓里的粮是怎么来的。\" 他的妻子随后将这穗麦缝入《预备仓十二则》,用的是儿子的裹腹布。这穗麦后来被画进《预备仓十二则》的插图,穗尖永远指向 \"开仓验粮\" 条,旁边注着:\"此穗来自曹州灾民李二柱,卒于德佑十三年腊月廿三,时年四十有二。\"

片尾

《大吴吏部考》记载谢渊超擢一事,附页夹着当年的麦穗标本,麦芒间还粘着点点红泥 —— 那是黄河岸边的土,经化验含有大量盐碱,正是当年曹州灾区的特征。而王翱的考课黄册,永远停留在 \"德佑十四年春,罢官\",旁边用小楷注着:\"阻挠超擢,实因镇刑司例银未断,其罪在 ' 贪' 不在 ' 例'。\" 后世读史者抚卷长叹:考课法的黄册会泛黄,镇刑司的密信会腐烂,但灾民的麦穗,永远在史书里金黄。

卷尾

太史公曰:观宫宴论功,可知官制者,须承祖宗之法,更须通民生之情。谢渊之超擢,非违制也,乃守太祖 \"重廉能、轻资历\" 之初心也。王翱抱黄册而失民心,王真恃权术而忘民命,终成制度之蠹。后之临朝者当鉴:考课之法,不可沦为保官之符;驿递之制,不可变为蔽民之网。谢公以麦穗为秤,量出官制之轻重;以血书为镜,照见资历之虚实。此等担当,非为爵禄,实为万姓之生 —— 此乃大吴之幸,河工之幸,苍生之幸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