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孤臣千载英魂在,犹见山河社稷碑(4 / 4)
\"不过是十二事条陈的小小注脚。\"
雪片落在《灾民花名簿》的红指印上,将那些暗红染成浅粉。谢渊知道,这场以律法为刃的战斗,才刚刚开始。但当他看见宫墙上 \"正大光明\" 的匾额被雪覆盖,却突然明白:律法的光辉,正如这漫天大雪,终将洗净所有的污垢,让《吴律》的每一个字,都成为护佑百姓的铜墙铁壁。
卷尾
太史公曰:观谢渊朝堂条陈十二事,知律法之威在于明,官制之善在于公。户部侍郎周瑄之流,借宗藩之势舞文弄法,挟官商之利混淆黑白,却不知《大吴律》字字千钧,条陈十二事如十二道枷锁,终将贪腐之徒绳于法纲。谢渊以实证为经,以制度为纬,于朝堂之上编织律法之网:整吏治则贪吏无所遁,理盐政则中饱无所藏,核军伍则私兵无所匿,查宗藩则逾制无所容。
其条陈也,非为彰显政绩,乃为匡正国法;其论功也,非为求取荣宠,乃为伸张正义。每一条皆引先帝成宪,每一款皆据百姓疾苦,使官官相护之网在律法光辉下支离破碎。谢渊之智,在于深研官制经络,善用律法兵器;谢渊之勇,在于直面宗藩权势,力扛贪腐黑潮。正如其在泽州所立赈粮碑云:\"法者,天下之公器;吏者,百姓之公仆。\" 此等精神,当刻于《吴律》卷首,永为后世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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