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谢明上昭雪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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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上昭雪书

臣谢明,原翰林院编修,罪臣谢渊之次子,年二十有四。父以 “通敌谋逆” 之罪,下镇刑司诏狱。虽五讯而无供,竟定谳于天德三年十月廿三午时三刻,伏法西市。臣今免冠跣足,持血书叩阙,泪尽继之以血,唯愿陛下暂息雷霆之怒,垂听孤子泣诉,辨忠奸于青史,明是非于当下,勿令忠臣白骨蒙尘,寒尽天下丹心之士。

昔我大吴神武皇帝定鼎,以 “开科取士、任贤使能” 为立国之基;永熙先帝承统,亦以 “澄明吏治、躬行仁政” 治朝。盖明君治国,犹儒者治经,明辨义理而不泥旧章。

忠臣辅政,若医者医国,针砭时弊而不避锋芒。臣父谢渊,江南贡生出身,弱冠登进士第,选入翰林院为编修,自九品起居注官累迁至正一品太保兼兵部尚书。官阶愈隆,清节愈坚。先帝曾以御笔 “廉忠” 二字赐之,父常悬于书斋,诫臣兄弟曰:“文官不爱钱、不避死,方无愧于‘臣’字之一笔一画。”

德佑十四年秋,北元铁骑十万叩关雁门,烽火传至京师,举朝震恐。徐靖奏请 “弃边保京,收缩防线”,魏进忠附议 “克扣边饷以充内帑”。唯臣父以兵部尚书之职,免冠叩阙三日,力陈 “雁门不守则京畿危,京畿危则天下乱”,自请往镇边关,总掌筹边诸事。彼时徐党掣肘,边军粮饷积欠三月,甲仗朽坏者十之三四。父至雁门,不携一仆,唯带文卷数箱,宿于边军幕府。

白日则勘地形、定堡寨,夜则拟章程、调粮饷。疏请陛下暂借内帑二万两充作军资,又劾奏朔州知府克扣军粮之罪,就地正法以儆效尤。

终以 “固堡清野、坚壁待援” 之策,配合雁门总兵岳谦,逼退北元铁骑。更立《边军粮饷调度章程》,使此后半年边饷无一事拖欠。至今北疆将士谈及 “谢尚书”,皆曰:“若非谢公筹粮,我等早成胡骑刀下鬼。” 边地督抚奏折中,亦常称其 “筹边有功,惠及军民”。此非臣之私语,玄夜卫北司塘报、兵部存档之边策文书、雁门总兵岳谦之谢恩折,皆可为证。

天德二年夏,豫州大涝,淮河决堤,数十万流民涌入京师。徐党石崇奏请 “设卡拦阻,以防民乱”,李嵩则言 “赈灾耗银过巨,宜缓行”。臣父闻之,再叩阙下,疏陈 “流民非乱民,抚之则安,驱之则乱”,自请以兵部尚书兼领豫州赈灾事宜,不带徐党一吏,只择六部廉吏十数人同行。

抵豫州后,父首斩克扣粮米之县丞一人,以震慑贪腐;再定 “以工代赈” 之法,募流民修堤筑路,每日发粮二升,既安民心又复民生;更疏请陛下停罢宫内不急之役,省银三万两充作赈灾之资。白日巡堤查账,夜宿灾民棚屋,亲验粮米成色,亲测堤岸牢度。一月之间,瘦骨嶙峋,鬓角添霜。豫州知府周文远密奏先帝:“谢公赈灾,不避脏累,不谋私利,灾民哭送者绵延数十里。” 此亦非虚言,豫州府存档之赈灾账册、百姓所献 “万民伞” 拓片、六部廉吏之联名证词,皆可查验。

今徐靖、魏进忠等构陷臣父,所持 “罪证”,不过一封所谓 “通敌密书”、一枚仿刻之兵部堂印。然密书笔迹软媚,与父平日 “铁画银钩” 之小楷迥异。父习欧体四十载,奏折落款 “渊” 字必带挑锋,且常于文末钤 “江南谢氏” 小章,伪书既无挑锋,亦无私章;假印则铜质粗劣,无父所持兵部堂印特有之 “云纹边饰”。此印乃永熙先帝特赐,印柄内侧刻有 “兵部尚书谢渊” 六字阴文,伪印则模糊不清。

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曾冒死入诏狱验看,出后对臣泣言:“此乃孩童仿造,稍识笔墨者便能辨其伪。” 盖徐党与臣父素有深隙:天德元年,父劾徐靖私受边将贿赂,使其降职留用;天德二年,父阻魏进忠借选拔武官卖官鬻爵,使其私得万两白银落空;天德三年,父驳石崇强占豫州民田百亩之请,使其兼并之计泡汤。彼等怀恨在心,恰逢陛下因北疆细作之事生疑,便罗织罪名,买通诏狱署狱卒逼供,伪造证据,欲置臣父于死地而后快。

陛下岂不闻 “杀忠臣者,国必危”?昔比干忠谏而剖心,殷遂亡;屈原尽忠而投江,楚遂衰;先朝方孝孺拒附逆党,被诛十族,至今士人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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