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愤怒(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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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比赛要更晚。

到七点钟,学校租用篮球场的时间到了,甘国阳不得不离开。

在更衣室换好衣服,甘国阳发现那个叫许勋的韩国队友,换了一身T恤后竟然没有离开,而是要去二楼。

“喂,你还不回家吗?今天已经练的够久了,休息也是很重要的。”

许勋训练的时间和甘国阳一样长,看样子他的体能也非常好。

听到甘国阳和他说话,许勋只是回头望了一眼,转身又上楼了,一句话都没说。

“怎么不说话呢,英文比我还差么?”

之后的一个礼拜,甘国阳每天上课、训练、加练,在贝尔曼的悉心指导下,一点点夯实基础,传授了他很多要领和细节。

这个许勋每天也跟着一起加练,练习结束后还要上二楼,不知道做什么。

这个奇怪的家伙平时不说话,是个闷葫芦,只有贝尔曼训问他的时候会说上几句。

他的篮球天分一般,投篮不错,体力惊人,但技术比较粗糙,在对抗训练中动作很粗鲁,练了一个礼拜,已经好几次和队友发生冲突。

每次发生冲突他都闷着头不说话,贝尔曼训斥他,他只会低头嗯几句,弄得贝尔曼对他没什么耐心,可又不能开除他,队里已经缺人了。

周三球队进行了第一次战术训练,贝尔曼构建了他的战术体系,简单来说就是进攻防守都围绕着甘国阳转。

进攻完全以甘国阳的低位为核心,搭配外线的穿插、跑位,以及甘国阳的前场篮板球这个是重中之重。

防守端贝尔曼投入了更多心思,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区域防守教学训练,内线护筐和篮板球自然交给甘国阳负责。

第一次战术训练课,不说惨不忍睹,那也是不忍直视,队员们在配合、细节上错漏百出,贝尔曼感觉自己的心情比离婚时还要绝望。

唯一让他感到一丝安慰的,是甘国阳脑子非常灵光,不仅自己学得快,还能指导队友,显然他篮球智商很高。

这周六他们就要打第一场比赛,贝尔曼确定了球队首发。

甘国阳当之无愧的中锋,绝对核心。

大前锋是一个身高188的福建人,绰号大熊的吴志雄,他小学时接受过一些篮球训练,参加了托马斯金、黄显护联合金州勇士举办的唐人街篮球训练营。

不过因为天赋不高,外加家里不支持他打球,没有坚持下去。

但底子还可以,身板在这儿摆着,可以在内线和甘国阳合作一下。

控球后卫的重任给到了陈星,他自称唐人街第一快手,控球、灵活度上还是合格的,接受过一定专业训练,但对抗有待提高。

得分后卫贝尔曼选择了许勋,他的身体素质全队排名第二,各方面都还算合格。

但篮球智商感觉比较低下,打球很独,不传球,不和队友交流,贝尔曼实在没辙,捏着鼻子选了他。

唯有小前锋,这个非常需要运动能力的关键位置,贝尔曼始终找不到合适人选,他在尝试让学校再招一个有天赋的球员过来最好是运动能力强的黑人球员。

周四的时候,贝尔曼进行了队内第一次5v5对抗训练,因为球队只有9个人,贝尔曼不得不亲自上阵,又做运动员又做裁判。

结果对抗训练效果很差,因为甘国阳在场,作为对手方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内线进不去,篮板抢不到。

防守也是一捅就穿,甘国阳在内线几乎百分百命中率。

打到后来,唯一敢持球挑战甘国阳的,就只有许勋一个。

他在连吃了四五个盖帽后还不死心,在一次反击对抗中冲的太猛,在空中和甘国阳相撞,人直接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人摔得背过气去。

贝尔曼连忙将他送到更衣室,在脱掉他的内衬背心后,却发现他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显然不是打篮球撞出的伤痕。

这时许勋醒了过来,他连忙穿上衣服,不顾贝尔曼的阻拦回到球场,继续投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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