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宅基地手续(2 / 2)
用工地蓝图纸手绘的宅基地草图,纸边还沾着点钢筋除锈剂的黄渍。
1996年的宅基地政策,在三镇就像工地的红线一样碰不得。
罗明出前翻遍了办公室的政策汇编,《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城市郊区村民建住宅,使用非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过2oo平方米;而三镇郊区的标准更严,按《三镇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补充规定》,三环外非耕地每户上限12o平方米。
他在草图上用红铅笔反复量了好几遍,地块四至标得清清楚楚:东临中医大后勤通道,西接集体闲置地,南北各留3米通行间距,算下来总面积118平方米,刚好比上限少2平方米——多一分怕标,少一分又怕不够父亲轮椅周转,他像算钢筋用量似的,精确到每一米。
街道办的老周坐在靠窗的办公桌后,老花镜滑到鼻尖上,手里翻材料的动作慢悠悠的。
他指着申请理由里“因父瘫痪需就近康复”
那行字,指尖在纸上敲了敲:“罗师傅,这理由太笼统,得附中医大的诊断建议书,白纸黑字写清楚‘需长期在医疗资源周边居住’,不然没法证明紧迫性。”
说着,他从档案柜里抽出本蓝皮的《三镇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翻到第十五条,用红笔圈出“城镇户口需先落户集体经济组织”
的条款,“你之前是国企户口,按规定得先迁回村里,这张《社员权利义务承诺书》,得村委会盖公章,还得村支书签字。”
罗明早把这些准备妥了,从牛皮纸袋里掏出一叠材料,最上面是落户证明——上周他特意回原籍跑了趟,户口页上“服务处所”
一栏已经改成“某村集体经济组织”
;下面压着的《社员权利义务承诺书》上,村委会主任的签字龙飞凤舞,还批注了“自愿承担集体农田水利维护义务”
。
老周拿起承诺书看了半天,又对照着落户证明核对,终于点了点头:“地块选在三环外,是非耕地,118平方米也没上限,这步踩得准。”
他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从抽屉里拿出张空白的《四邻协议》,“还差这个,周边三户村民得签字画押,证明没地界纠纷,不然公示的时候容易出岔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