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原来是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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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军他们在这儿喝酒,直接占了整个胡同。周围逛街的都知道这儿盘踞着一伙流氓,打这儿路过的人都特意绕着走。

于是,小摊老板专门伺候这伙人,甚至特意用音响帮他们放起了歌。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伴着这首满是遗憾与道别意味的歌,林洛才注意到,那伙被打的人里,居然有个认识的。

“默姐,你怎么在这儿?”

他和沈默的年龄差距不小,俩人不过是旧邻居,林洛早快忘了生命里还有这么个人,好在文杰刚才说的那句话,才让林洛把人对上号。

是自己认识的人,又考上过大学,如今还干起了小偷的勾当——这几个要素一凑,答案就只剩沈默了。

既然认了出来,自然不能装糊涂。

林洛只好走上前,语气十分虚伪的问道:“你这是咋了?”

其实这话问得多余。

沈默跟她那个弟弟混在一起,多半是干偷东西的营生。

本地小偷最爱去火车站、客运站,那儿人流量大,来往的都不是本地人,就算得手也不容易惹麻烦;而流窜作案的小偷,则偏爱往最繁华的街道钻。

看这架势,他们俩肯定是偷到李庆军头上,才让人给按住的。

被叫住的沈默还有些廉耻心,慌张地低下头,不愿让熟人看见自己这副狼狈模样。

好歹也是本地能考上一本的大学生,曾经也是别人父母嘴里的人家孩子,还是有几分骄傲的。

不过,她现在的模样确实够狼狈的:原本长发飘飘的姑娘,如今一头碎发,又短又乱。脸上特意抹了层炉灰遮脸,身上套着件洗得发白的旧高中校服竟然还有补丁。

林洛已经好久没见过会打补丁的手艺了。

脚上更操蛋,大夏天还穿着一双开了胶的大波纹球鞋,倒也算是因地制宜,漏风的地方,权当凉鞋穿了。

听有人叫她,她故意的压低了声音。“你,你认错人了。”

这多少有些掩耳盗铃,女孩子的嗓音硬装男的,一点也不像。

但人家不想相认的态度,是明确的。

林洛也不是欠登,帮助沈默是韩宝仪交给老舅的任务,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人家都装不认识了,咱就识趣。

他转头看向老舅。

老舅那面始终注意林洛这面的情况呢,没想到挨打的竟然是沈默。

昨天他还愁呢,上哪去找这伙人啊,自己那对象也是的,同情心上来了就会为难自己。

这下好了,人不用找就出现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上前好好瞅瞅呢,庆军先出声。“我草,是个娘们啊?”

他正和赵彦军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了呢,林洛这面出了状况,立马吸引了他。“你认识啊?”

这位立刻岔开了之前的话题,朝沈默抬了抬下巴,问道。“谁啊?”

“嗯,我家以前的邻居。”老舅也没去确认,就肯定了。“今年高考考上医科大的那个。”

本地能考上大学的高中就两所,一个一高,一个尹高。每年高考志愿填完的时候,都是放个大榜,写满了本校考上一本的人和成绩。

人数都不多,大几十人都算今年丰收了。

沈默这个考上了医科大的人,自然也在榜上,甚至名字还比较靠前,所以大小也算个名人。

李庆军是真没想到,被自己爆踹了一顿的人里,还有这么一位,他忍不住的笑话赵彦军道。“操,你们那片穷成这德性了?大学生连我家攒的纸壳子、酒瓶子都偷。”

说完,又大方地挥挥手,“来来来,再添几桌,给他们几个也安排上。”

这举动称得上是给足了面子。

不只是给老舅面子,也是给文化人面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学无术的混子,好像都挺崇拜文化人的。

大哥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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