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真是巧合啊(2)(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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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或许是太明白了,所以才是个问题?

他好像想和我建立关系。

他那副看起来很麻烦、很别扭的表情,却又不回避话题。

还特意亮出了没必要亮出的一等牌,提出了私人委托。

感觉就像是在考验自己。

一个年纪还不到我一半的后起之秀,竟然如此。

秋翁也是人,被考验的感觉并不好受。

可笑的是,真龙这个存在却让人感觉他本就该如此。

一种对其他后起之秀不曾感受到的微妙威压。

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产生这种感觉,自尊心似乎要崩溃了。

但反过来,从确认了更多真面目这一点上,又产生了不同的情感。

再说,哪儿还有什么自尊心。

秋翁因一闪而过的自嘲而轻轻笑了。

一个沦落到乞讨为生的乞丐,哪儿还有什么自尊心呢?

只要能依附着活下去,那就够了。

要论这个,真龙这个名字真是太适合了。

尽管本人似乎不喜欢。

秋翁默默整理思绪,得出了结论。

方秋啊。

是,王初。

关于真龙持有的牌子,我会处理的,你别插嘴。

是?不用向支部主管报告吗?

我会处理的,你就闭嘴吧,就算报告也是我来。

王初……上次您不是因为迟报了神性和真龙的事情,被骂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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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要挨骂吗?

我闭嘴。

支部主管算个屁。

如果要汇报这种程度的事情,那就不该找支部主管,而应该找方舟。

问那个人会更快。

问题是能不能找到。

一个在街上酗酒的老头,要找起来,他是世上最难找的人。

-徒弟啊。

-是。

-嗝,人生就是绳子。

-什么?绳子?

-对,绳子。只要抓住了……嗝,世界就变得轻松了。

一个让小徒弟乞讨,自己却在后面喝酒的人。

是前任盟主,也是被称为天下三尊之一的剑尊的耳朵,是个不能称之为人,该被揍死的八字命格。

王初,那委托怎么办?

怎么办?既然决定做了,就得做。

…免费的吗?

王初抓起桌上的牌,扔给了乞丐。

就用那个,凑合一下。

…凑,凑合一下?

如果觉得没办法,就直接挂在我名下。

王初,光是挂在王初名下的,要是算起来,能用豫州人的名字建一个武馆…呃啊!

你小子,让你做就做!哪来那么多废话!

乞丐揉着头上的肿块,喊道。

要是我照着王初说的做了,王初会死的啊!?

乞丐知道。

因为那个人绝不是能好好工作的人。

自己挣的钱都散给街上的乞丐,什么?要当帮主?

简直是胡说八道。都散了还怎么坐上高位。

我会看着办的。这次是最后一次了,不是吗?

你每次都说会看着办。

哎呀!这次真是最后一次了。

秋翁气呼呼地踢了乞丐一脚,把他赶了出去。

他知道那个乞丐关心自己,但谁关心谁呢?

你个臭乞丐,还是担心你明天怎么吃饭吧,别担心我。

多余的担心恕不接受。要是产生了那种该死的感情,眼前就会模糊不清了。

乞丐之间不能互相信任。

那样才能多活一天。

秋翁静静地坐着,呼出一口气,想起了仇杨天最后说的话。

-下次再见。

上次是自己伸出手,这次却是他先伸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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