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部落丰收待归人(2 / 3)
气。
部落上空飞来飞去的乌鸦不时的“哇——哇——”。
突然!
部落门口猛地爆发出一阵惊呼——不是大部队提前归队,竟是后勤队又载着满满当当的猎物赶回来了。
明天就是收队的最后日子,他们不敢耽搁,昼夜赶路就是要赶在截止前,把这些来之不易的猎获送回部落。
而在这洪荒世界里,从没有后世那些“环肥燕瘦”的细碎评判,不管男女,肩能扛、腿能跑的强壮,才是唯一算数的“美”。
牛一般大的麂子,两个男子就能抬走,四个女的就能把它拎入案板上。大象一般大的野牛最多在添加2人也是毫不费力。
营地里每个人都在卯着劲做事——汉子们加固围栏,妇人忙着晾晒兽肉,连半大的孩子都在帮忙捡拾枯枝,没有一个人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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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全照着李念先前的安排有条不紊地推进,顺利得有时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恍惚:或许真是天命眷顾,才让每一步都走得这么顺。
明天就是外出的大部队返程的日子,消息早传开了,部落里不管是捋着胡须的老人,还是蹦跳的孩童,脸上都挂着掩不住的兴奋,连夜里的篝火都似比往常旺了些。
......
狩猎队回部落已好几日,石屋群落里没了先前赶工的紧张,倒多了些松快的声响。有的石屋里传出汉子们掰手腕的吆喝,力气撞在一起“嘭”的一声;有的屋里传来妇人说笑,混着小儿被惊着的啼哭,紧接着就是一声轻呵,哄得孩子慢慢止了声——这些声响从不算隔音的石缝里钻出来,飘满了整个部落,热闹得很。
李念坐在躺椅上,望着不远处几个汉子比试力气,眉头却没完全舒展。他清楚,如今的狩猎队比后世的拳击手还强壮,可放在洪荒里,还是太弱了。虽有计谋,却总免不了“乱拳打死老师傅”的仓促,这次狩猎能少损失,已是万幸——1人殒命,5人重伤,8人轻伤,重伤的多是为护着新手,或是新手暴露行踪引来了猎物。
他指尖轻轻敲着躺椅扶手,心里满是急迫。洪荒不记年,只记生死,时间哪容得浪费?更何况他知道历史的走向,更明白每多一分准备,族人将来就少一分丧命的风险。休整的这几日,他满脑子都是部落的规划:
《武经》该怎么推广,才能让更多人学会;狩猎队的战术得再磨,不能总靠蛮力;还有部落的防御,是不是该再加些陷阱……每一步都得想细了,容不得半分差池。
石屋里的喧闹还在继续,有汉子赢了比试,引得一阵喝彩;旁边的孩子凑过去,学着大人的模样掰起了小胳膊。李念看着这鲜活的景象,嘴角微微动了动,可心思却不知不觉飘远了——飘回了那个他再也回不去的世界。
“爷爷……”
这两个字在心里滚了一圈,眼眶就慢慢湿了。他想起以前爷爷坐在院子里教他写字,阳光洒在纸上,暖得很;想起爷爷煮的粥,香得能勾着他跑回家。可现在,只有洪荒的风裹着兽皮的腥气吹过,只有部落的喧闹在耳边绕着,再也见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了。
他抬手抹了抹眼角,把思念压在心底。转头再看部落里的族人,眼神又坚定起来——为了这些活着的人,为了让部落能在洪荒里站稳脚跟,他得把路走下去,走得稳稳的。
洪荒的风刮过五年,李念指尖的老茧换了一层又一层。从最初跟着族人在山林里找野果填肚子,夜里挤在石屋里抱团挨冻,到为了一株治伤的草药跟野兽搏杀,连生鱼片的腥气都成了难得的滋味——那些三天饿九顿、伤口靠口水消毒的日子,像刻在骨头上的印,想忘都忘不掉。
“真他娘的冷”这句话,曾是他每天开口的第一句,直到找到这片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地方,部落才算有了真正的根。
这里气候温暖,水里有鱼,山上有兽,最要紧的是隐蔽。三面山像天然的屏障,挡了北风也挡了外人的视线,一面水不仅解了渴,还藏着将来种庄稼、走水路的盼头。李念心里门儿清,在这巫妖争霸的洪荒里,跟脚定高低,血脉分贵贱,妖族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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