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秩序的回音(6 / 10)
章中‘保护文明多样性’的次级条款存在精神契合。虽然手段非常规,但目的具有道德重量。如果我们在技术合规的情况下仍予以清除,可能在部分文明中引发对联盟‘僵化’的批评,损害联盟作为秩序维护者的道德权威。”
辩论持续了相当于外部时间三小时。每位守望者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提出分析,模拟各种决策路径的长期后果。他们调用了联盟的历史案例数据库,比对了无数文明干预记录。
最终,首席守望者-平衡需要作出综合判断。
“核心矛盾在于,”平衡的声音在意识空间中回荡,“联盟的使命是维护宇宙规则的统一与稳定,但这不应等同于绝对禁止一切变化与创新。宇宙本身就在演化,规则在极端条件下也会发生相变。文明的创造力是宇宙演化的一个奇特产物,它既可能带来混乱,也可能催生新的有序。”
“当前案例特殊之处在于:第一,创建者并非单一文明,而是多个文明的联合体,这减少了因单一文明偏见导致规则系统扭曲的风险;第二,该系统具有明确的自我限制和开放监管意愿;第三,其内部已显示出良性的发展态势和跨文明融合潜力;第四,摧毁它将导致多个已融入其中的文明意识彻底消亡,这在伦理上代价高昂。”
“但另一方面,允许其存在确实会创造先例。我们需要一个创新的监管框架来管理这种先例。”
平衡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
建议批准‘方舟’规则空间继续存在,但附加严格条件:
1. 联盟在“方舟”-主宇宙接口处设立永久监测站,拥有实时数据读取和紧急干预授权。
2. “方舟”管理方(超脱同盟)需定期(每主宇宙百年)提交全面发展报告,接受联盟合规审查。
3. 联盟与“超脱同盟”共同起草《实验性文明保护区管理准则》,为未来可能的类似申请设立极高门槛和严格流程。
4. “方舟”内部若出现规则腐败、外部泄露或偏离申报目的的重大变化,联盟有权启动矫正程序。
5. 作为对联盟监管资源的补偿,“方舟”需将其内部产生的、具有普遍价值的社会学、意识科学和跨文明协作研究成果,与联盟共享。
“这既维护了规则权威,又允许了有限创新;既设立了监管先例,又避免了粗暴清除带来的伦理和知识损失。”平衡总结道,“我们将此建议提交联盟高阶议会终审。但在议会决定前,我们可以将这一初步立场告知代表林默,并邀请她参与准则草案的初步讨论——这本身也是评估其合作诚意与能力的一部分。”
其他六位守望者对这个建议进行了快速共识测试。逻辑、结构、熵、生态、传承表示支持或可接受;因果仍有保留,但同意作为可尝试的方案。建议通过。
当审议结束,纯白空间中的时间流速似乎恢复正常。林默从浅层的冥想状态中苏醒,感觉到那些观察点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她身上。
主声音——现在她知道那是首席守望者-平衡——再次响起:
“林默代表,第七评估组已完成初步审议。”
林默站起身,心脏微微加快(尽管在这个空间里,心跳更多是一种意识模拟)。
“我们认可你所代表规则系统的技术完整性与设计理性。我们理解其创建动机中的保护性与实验性意图。我们也注意到你提出的合作监管框架建议。”
林默屏住呼吸。
“基于以上,第七评估组初步建议联盟高阶议会批准‘方舟’规则空间有条件继续存在。”
一股巨大的释然感几乎让林默的意识产生波动。她稳住自己,专注聆听接下来的“条件”。
平衡详细阐述了五项附加条件。每一条都严格但合理,与其说是压制,不如说是为这种前所未有的存在形式建立“交通规则”。
“我们理解并接受这些条件,”林默在对方说完后立即回应,“我们愿意与秩序守望者联盟建立长期、透明、建设性的监管合作关系。关于《实验性文明保护区管理准则》的起草,我们也可以提供来自多个文明视角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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