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边塞偶遇(2 / 4)
不动。
最终,柳志玄也只能无奈叹息,接受了这个名义上的“主仆”关系。但他心中打定主意,绝不会以主人自居。
他们的相处模式,更像古龙笔下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与铁传甲——名为主仆,实则肝胆相照,是彼此最信任、最可靠的伙伴与朋友。
自此,柳志玄身边,多了一位沉默如山、却忠诚无比的异域护法。而哈桑,也终于找到了值得他奉献一生去追随的明灯与信仰。这段跨越了文化与阶级的情谊,比任何神功秘籍,都更加珍贵。
......
《混元真经》初成,柳志玄只觉周身轻松,心情大好,连带着看这山外的荒凉景色,都觉得顺眼了许多。三年潜心钻研,风餐露宿,虽说心境超然,但终究是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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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痛快!哈桑,走,此番功成,当浮一大白!先寻个地方,好好祭一祭我们的五脏庙!” 柳志玄抚掌大笑,心情极佳,对着身旁如同铁塔般的哈桑说道。
哈桑虽不完全明白“祭五脏庙”是何意,但看柳志玄开怀的笑容,也知道是好事,咧开大嘴,用力点了点头。对他而言,能跟随在柳志玄身边,去哪里,做什么,都是好的。
两人不再耽搁,离开隐居的山谷,一路向东。数日后,便来到了一座位于河西走廊、还算繁华的边陲重镇。与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亭台楼阁相比,这里少了那份烟雨朦胧的精致,却多了几分大漠夕阳的豪迈与直率。
虽是边镇,但因是商路枢纽,倒也酒楼林立,人来人往,充满了异域风情。柳志玄选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宾客盈门的酒楼,带着哈桑径直上了二楼雅座。
店小二见柳志玄气度不凡,身后还跟着个形貌惊人、气息沉凝的巨汉,不敢怠慢,连忙殷勤伺候。
柳志玄也不看菜单,直接吩咐:“将你们店里拿手菜,尽数上来!再烫两壶最好的烧刀子,要烈!” 他深知哈桑的食量和口味。
“好嘞!客官您稍候!” 小二高声应和,快步下去准备。
不多时,酒菜便如流水般端了上来:一大盆手抓羊肉,连骨带肉,炖得酥烂,只用粗盐调味,肉香纯粹而霸道,热气腾腾;一整只烤羊腿,外皮烤得焦黄酥脆,油脂滋滋作响,肉质鲜嫩多汁,直接用手抓着啃才过瘾;还有厚切酱牛肉,片大肉厚,筋肉分明,酱香浓郁,嚼劲十足,外加几碟爽口的腌萝卜、酸白菜,用以解腻,以及两壶烫得滚热的烧刀子,酒气凛冽,尚未入口,便能闻到那股灼人的烈性。
哈桑看到这满桌实实在在的肉山酒海,那双野兽般的眸子里爆发出惊喜的光芒,喉结剧烈地上下滚动。但他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尊卑看的很重,因此依旧坐得笔直,目光投向柳志玄,等待吩咐。
柳志玄也看得心中畅快,亲自拍开酒坛泥封,给哈桑面前那个海碗斟满清澈烈酒,又亲手撕下一条最肥美的羊腿肉,放到他面前的盘子里:“今日不论其他,只管尽兴!吃!”
哈桑这才不再拘束,端起海碗,向柳志玄示意了一下,便仰头“咕咚咕咚”大口灌下。烈酒如火线般滚入喉咙,让他舒畅地哈出一口白气。随即抓起羊腿,大口撕咬起来,吃得满嘴流油,酣畅淋漓。他的吃相算不上文雅,却自有一种源于力量与满足的原始美感,与这边塞粗犷的环境完美地融为一体。
柳志玄也自斟一碗烧刀子,大口畅饮,这酒极烈,入口如刀,落入腹中却化作一团暖流,驱散了边关的寒意,也让他这三年的疲惫似乎都随之蒸腾消散。他吃着厚实的酱牛肉,感受着那扎实的口感和肉香,心中暗赞:“此地菜品,虽无江南之精巧,却有其独到的痛快!正合我等武者之心。”
黄沙漫卷的边镇酒肆外,林修远风尘仆仆地走了出来。他青衫已洗得发白,下颌也冒出了青色的胡茬,多年的奔波让他看起来有些落魄,但那双眼睛却愈发锐利,脊梁依旧挺得笔直,如同终南山上历经风霜却坚韧不拔的青松。他刚在里面打探李莫愁的消息,依旧一无所获,心情正自郁结。
就在这时,驼铃声响,一支装饰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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