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8章 十一条(3 / 3)
……
洪治二十一年,腊月十七,于雍州军营。
家中探亲归来,悉知镇北军颁布十一条。
余自幼善强记,军务处背诵全文后,得一贯赏钱,与同袍共饮。
归营中,心中所想,仍是十一条新规:
一切行动听指挥;
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一切战利品要归公;
说话和气;不打人骂人;
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买东西要付钱;借东西要还;
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
……
除此十一条,尚有诸多细节,惩处制度,在此不多赘述。
余从军十几载,从未见如此军规,看似浅显易懂,实则暗藏大道至理。
军中兄弟笑谈此十一条,我等官兵,非山匪,自知军令如山,亦知赏罚分明,更岂会污人妻女,夺人财乎?
然历朝历代,官兵为祸一方,屡见不鲜,更有屠城劫掠三日者……
余从未听闻,有将此等通俗易懂之理,整理成文,并全军背诵,贯之以恒者。
林逍将军,当有史第一人!
圣人言,知之为易,行之则难。
余以为,此十一条若能令行禁止,执法如山,林将军功在千秋,镇北军亦当流芳万世!
……
翌日清晨。
刘同光刚准备去校场训练,就被军务处叫了过去。
他一到现场,发现和他一起的,还有几百个士兵,大部分也是基层校尉。
刘同光发现,好像就是昨天跟他一起,争着背诵十一条的一批人。
录事参军吴炜,开门见山道:
“今日,你们不必参加训练,林将军有令,所有人随他出征!”
现场数百人面面相觑,表情凝重。
仗不是打完了吗?林大将军这是要干嘛?
什么样的大敌,需要他林大将军亲自出马?
刘同光蹙眉,也是百思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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