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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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个小子?

    嘿嘿,真是让人意外。

    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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