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传唤证人刘思雨(2 / 2)
刘思雨继续说着,将关键的时间点也涵盖进去:
“包括婚礼前那天晚上,我知道她要去参加那个告别单身派对,而且赵天宇也会在场。我当时就劝她,说第二天就是婚礼了,晚上应该好好休息,或者和陈嘉铭在一起,不要去那种场合,更不应该和赵天宇他们玩得太晚。”
她回忆起当晚,语气依旧没有什么波澜,却带着一种确凿无疑的力量:
“但是她没有听我的劝。后来我知道,她中途还和赵天宇他们从酒吧转场去了KTV。我因为不放心,提前离开了。第二天,我才得知后来发生的事情。”
她没有描述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这几个字,已经足够与原告方出示的证据相互印证。
“在事情发生之后,就是婚礼取消之后,”刘思雨最后补充道,这也是李静律师希望她强调的一点,“雨彤她……确实非常后悔,也主动联系我道了歉。我们之间的关系后来有所缓和。她也确实和赵天宇彻底断绝了来往,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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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证言到此结束。既有对周雨彤过去“执迷不悟”的客观描述,也有对她事后悔过、断绝来往的证实。整体上保持着一种相对中立的态度。
然而,在法庭这个特殊的语境下,尤其是在原告方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她那关于“多次劝阻无效”、“发生争执”、“未听劝告前往派对”的证词,其杀伤力远远大于最后那句关于悔过的证明。
这无异于从周雨彤最亲近的朋友角度,佐证了陈嘉铭所说的“长期忽视”、“边界感缺失”以及“婚礼前夜行为失当”的事实。它像一记精准的补刀,彻底击碎了周雨彤一方试图用“单纯受骗”和“深刻悔过”来模糊焦点、争取同情的努力。
王浩宇在原告席上微微颔首,对刘思雨这番客观的证言显然感到满意。
而被告席上,周雨彤在听到刘思雨说出“发生过几次争执”、“她没有听我的劝”这些话时,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那是一种被最信任的人,在最公开的场合,平静地揭穿所有自欺欺人的伪装后的无地自容。她甚至不敢再去看向证人席。
刘思雨作证完毕,在书记员的示意下,起身离开了证人席。她的脚步比进来时更快了一些,仿佛想要尽快逃离这个让她感到压抑和难过的地方。自始至终,她没有再看向被告席。
法庭内,气氛更加凝滞。
刘思雨的证言,如同一面清晰的镜子,映照出了周雨彤在那段婚姻关系中的真实状态,也使得这场离婚官司的天平,更加无可逆转地倾向了原告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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