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远离是非之地大有用武之地 世外桃源重操爆破老本行(3 / 6)
没有?至今仍无音信。故今又回信,仍是关于我和你部队战士董太锋之间婚姻一事、和与我有关的一些情况,向领导作以介绍并相烦领导和组织上,予以酌情解决为好。我叫曹小花,今年26岁,现住复县永宁公社盐场大队第一生产队,1976年10月份,我经中间人介绍,并在双方完全志愿的情况下和董太锋订婚。董太锋当时没服役,在我们大队任小学教员,他比他小一岁,今年26岁。他服役临行前到我家,我当面提出:你当兵后留队提干,现在提出拉倒,不能误了你的前途。董太锋表示很坚决:“你怎么这样想?就往好地方想吧。”她对我妈说:“大娘你放心,能黄了你们也不能黄了我。”对他这种见异思迁的人,我妈怎能放心?让他当着介绍人和全家人的面,亲手写下契约,在场的人包括他,都签字按了手印,我们到照相馆拍照放大数张,保存原件,现给领导寄去。领导请看照片,“我自愿和曹小花订婚,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什么时候都不反悔,不做陈世美……”难道不是他亲手所写?是我们伪造陷害他吗?光阴似箭,转眼四年过去。在这四年里,双方相处一直很好,谁能想到四年后的三月份,董太锋声称去沈阳出差批稿,回来后提干,顺便回家看望老人。我们没见到他人影,只听介绍人转告:“太锋提出你俩关系结束。”事隔不久,董太锋连续给他家来了两封信,说最近部队来人调查,处理曹小花向部队告状一事,就说我俩订婚一是父母包办,二是曹小花又在复州城找对象,如果造出这样的舆论,我就好办了。又说:来调查的人和我关系较好,不过走个形式。这真是无中生有,恶意中伤。至于说父母包办,他就不实事求是。上面说过,我们根本不是父母包办,完全在双方志愿的前提下。他又不是小孩,已经出社会参加工作,同时又是教育别人的人,怎么罔顾事实信口雌黄呢?我是否如他所说另找对象,俗语说的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说的再多没有用,我们党历来重视调查研究,还是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原则去做以验证吧!领导只要调查一下,这个问题就真相大白了。同时,也道破了董太锋的目的所在。他不要我,也是人之常情,但人总是要讲良心。他耽误了我四年多时光,令人气愤。难道他为了提干,就可以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朝令夕改吗?我们要凭真才实学做社会公仆,难道假话说一万遍可以成为真理和事实吗?真是荒谬至极。
由此可见,董太锋的思想灵魂多么肮脏,实在令人作呕,其思想本质多么恶劣。鉴于上述情况,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不就可想而知了吗?我理解不了的是,这样的人竟能得到赏识,重用,提干,难道说,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吗?可敬的领导同志,文字不算少,还是耐心地看下去为好。在这里顺便再谈一点情况,最近你部队来了一名所谓姓王的五干事,前来调查了解情况。对组织上派人来,我深表欢迎、感谢,但也深感遗憾。8月8日,王干事来我大队,没到大队通过组织调查了解情况,到商店买了礼物后,直接到董太锋家,几天来在他家吃住,由他妹妹陪同。那天遇到我母亲,我母亲问这是谁,他妹妹说是她家亲戚。干事这才说,我是来调查的,这才来到我们家。我从生产队回来,五干事只说他姓王,一直不说名字。他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董太锋欠我的东西得还。他说你放心,一个月之内给你邮来……领导工作很忙,仅谈我的几点要求:董太锋欠我的东西如数归还,收回他所造的一切谣言,挽回影响。我不相信没有任何证明的所谓调查人,请领导百忙之中回信说明。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董太锋承担全部责任。不多写了,谢谢领导。此致,敬礼!祝领导工作顺利!
复县永宁公社盐场大队一队社员:曹小花,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七日忙草
我采写的稿件《一次假期旅游》,发表在军报专栏上。
近日,金县大李家公社大岭子大队30名社员身穿崭新的衣裳,喜气洋洋地朝大李家车站走去。他们去干什么?旅游。今年第五生产队实行了“五定一奖”制度后,“三夏生产”进行顺利,各种农活提前干完,队里决定放假两天。于是大家在大队党支部的支持下,决定去大连旅游。到了大连,村民们看见排排高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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