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新友入队(3 / 3)
为了帮齐雨抢图书馆的座位,跟体育系的人吵了一架,被揍得鼻青脸肿,第二天还是照样去占座。”
余禹杰愣了一下,他从不知道这些事。那时候他总躲在教室最后一排,看洛羽珩被一群人围着说笑,看林宇跟在齐雨身后递水,觉得那些热闹都离自己很远。
“每个人都有藏在心里的事。”洛羽珩看着他,眼神温和得像傍晚的风,“别总把自己关在壳里,多看看身边的人。”
余禹杰低下头,咬了口山楂,酸涩的汁水漫过舌尖时,心里某个紧绷的地方忽然松动了些。他抬起头,正好看到林宇举着颗饱满的玉米种子跑过来,脸上带着点孩子气的兴奋:“羽珩你看!这颗种子还活着!我能催生出嫩玉米,给孩子们煮着吃!”
洛羽珩笑着点头:“好啊,我等着。”
夕阳彻底沉下去了,月亮爬上东边的屋顶,把院子照得亮堂堂的。林宇还在给种子分类,嘴里哼着跑调的歌,是大学时很火的那首情歌;江梓豪在给林宇处理伤口,时不时叮嘱两句“别碰水”;陈沐阳带着小花和安安在玩石子,笑声脆得像风铃。
余禹杰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或许末世里的相遇,就是为了让失散的人,能在新的羁绊里,多些等下去的勇气。就像林宇手里那颗发了芽的种子,哪怕被尘土埋了,只要有光,就能倔强地拱出来。
洛羽珩靠在门框上,看着院子里的人影,脑海里响起系统的提示音——【任务已接收,观察期开始】。他低头笑了笑,抬头时,目光落在林宇忙碌的背影上,又扫过余禹杰安静的侧脸,最后停在月光下的石碾子上。
或许,这末世里的队伍,就是这样慢慢聚起来的。有人带着伤,有人藏着回忆,却因为一个共同的方向,并肩走在了一起。
夜风穿过院子,带来麦秸秆的清香,和林宇指尖悄悄弥漫的木系能量混在一起,像首没写完的歌,温柔地裹住了每个人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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