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法外狂徒张三(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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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默愣了半秒,随即缓缓起身,抬手轻轻扶了下帽檐,遮住眼底的情绪,声音平稳又清晰:

“我觉得法院不该支持‘继续履行’的诉求,但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一句话落地,教室里瞬间静得能听见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紧接着响起细碎的议论声

——“合同有效?

他是不是搞反了?”

“没所有权还能签有效合同?”

“这思路跟我们完全不一样啊……”

凌默没受干扰,继续往下说:

“首先,甲和乙签合同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没有逼迫或欺骗,意思表示真实,也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合同成立的要件来看,它本身就是有效的;

其次,甲没有房子的处分权,就算法院判决继续履行,他也没法完成过户,客观上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法院不会强制要求做不到的事;

最后,乙的损失不用白受,他可以通过主张违约责任弥补,比如要求甲返还定金、赔偿因房价上涨产生的差价损失,这样既维护了交易诚信,也符合法律‘填补损失’的原则。”

他语速不快,每一句都条理分明,没有多余的废话,却把“合同有效”的理由说得明明白白。

教室里的议论声渐渐消失,所有人都盯着他,眼里满是震惊——刚才三个同学都围着“合同无效”打转,谁也没料到这个陌生男生会跳出固有思维,给出完全不同的分析,还说得头头是道。

苏晓坐在前排,转头看着凌默的背影,惊讶得微微张嘴

——她知道凌默轮滑教得好,却没想到他对法律案例也这么了解。

连李老师都忍不住露出赞许的笑容,手里的水笔轻轻敲了敲讲台:

“说得非常好!这正是我们今天要讲的重点

——很多人会把‘无权处分’和‘合同效力’混为一谈,其实处分权影响的是标的物所有权能否转移,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这位同学逻辑清晰,分析得很到位,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很准确。”

顿了顿,李老师又问: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之前好像没在班里见过你,是这个班的吗?”

凌默心里顿了下,指尖悄悄攥了攥——“凌默”这个名字不能说,“曾阿牛”又不想在这种场合用。

他犹豫了两秒,抬眼看向讲台,语气自然:“老师,我叫张三”(致敬法外狂徒)

“张三?”

李老师愣了下,随即笑了,“这名字挺特别,也好记。

你不是法学专业的吧?

能有这样的分析能力,很不容易。”

“不是,我是旁听生,过来等朋友,顺便听了会儿。”

凌默轻声回答,顺势坐了下来。

这话一出,教室里又起了阵小小的骚动

——非专业的旁听生居然能把法律案例分析得这么透彻?

苏晓旁边的赵雨桐更是凑过来,小声惊叹:

“你这朋友也太厉害了吧!深藏不露啊!”

苏晓没接话,嘴角却忍不住悄悄弯了起来,心里暗自腹诽:

这个学长可真坏,居然还用假名字,不过……“张三”这名字,倒跟他刚才的分析一样,有点出人意料的有意思。

她偷偷往后瞥了眼,凌默正低头看着桌面,帽檐遮住了他的表情,可苏晓总觉得,他此刻说不定在偷偷笑呢。

李老师结合凌默的思路,把“无权处分”的逻辑拆解得明明白白,

还翻出司法案例库里的真实判决做补充,台下学生们紧锁的眉头渐渐松开,连翻书的动作都轻快了些。

等总结完,李老师话锋一转,切换到下一张ppt,浅灰色丝巾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

“我们来个进阶题

——甲租了乙的商铺开咖啡店,没经乙同意就转租给丙,收了半年租金。后来乙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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