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大佬齐聚(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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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与身后的喧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像两条偶然相交的线,在短暂的靠近后,又各自延伸向不同的方向。

不打扰,或许就是最好的告别。

吃完早餐往图书馆走,刚拐过林荫道的拐角,就听见前方传来尖锐的争执声。

凌默脚步顿住,躲在梧桐树后望去

——林晓晓正涨红了脸,手里的传单散落在地上好几张,一张被风吹到脚边,她却没顾上捡,只梗着脖子跟对面的女生对峙。

那女生穿件简单的白t恤,怀里紧紧抱着本《凌默诗词集》,

书脊上的名字被手指攥得发皱,眉头拧成了疙瘩。

“我都说了,我不接!”

女生把胳膊往怀里收了收,声音带着压抑的怒气,

“我是凌默老师的老粉,去年亚太诗词大会我全程看了直播,他是民族英雄,那是华国文学骄傲!

前两天他被你们家粉丝追着骂‘蹭热度’的时候,你们怎么不出来说‘理智’?

现在让我去看陆子昂的巡演?

不可能!”

林晓晓的大小姐脾气一下就炸了,跺着脚往前凑了半步,踩得石板路“嗒”响:

“凌默早就过时了!

现在谁还听他那些老掉牙的诗词啊?

子昂每天练舞到半夜,膝盖都青了,他多努力你们看不见吗?”

“努力?”

女生冷笑一声,把怀里的书举起来,书页被风吹得哗哗响,

“努力了三年,连首能让人记住的歌都没有,全靠粉丝刷数据撑场面!

凌默老师的《青花瓷》,现在食堂还在放;

他的《雁丘词》,他的《水调歌头》我们班天天都有人吟诵!

你说他销声匿迹,可他的字还在国家图书馆里永久收藏!

你们家陆子昂的歌,能留到明年吗?”

“你胡说!”

林晓晓气得眼眶都红了,却硬撑着不肯掉眼泪,伸手抓起地上的传单往怀里塞,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子昂就是最厉害的!

我现在就给我爸打电话,让他联系学校,把所有宣传墙都包下来,贴满子昂的海报!

到时候全校都知道,谁才是真顶流!”

躲在树后的凌默,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钢笔,听着这番孩子气的较劲,忍不住低笑出声。

风把林晓晓的马尾辫吹得晃了晃,她蹲下去捡传单时,卫衣的帽子滑下来遮住半张脸,只露出泛红的耳尖和紧抿的唇,像只炸毛却没什么杀伤力的小兽

——明明刚才还气势汹汹,此刻蹲在地上的样子,却透着点委屈的倔强。

他望着那道亮倔强的身影,心里忽然掠过一丝淡淡的怅然。

这姑娘其实挺好的,直白、热烈,连喜欢都带着股不管不顾的纯粹,像校园里最常见的白海棠,鲜活又坦荡。

可从军训慰问演出到图书馆湖边那次意外的靠近,到如今她为另一个人争得面红耳赤,两人之间像是隔了层看不见的膜

——他在树荫下看着她的热闹,

她在人群里守着她的喜欢,

方向悄然错开,竟像是越走越远了。

凌默轻轻转身往图书馆走,阳光穿过梧桐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

他想起刚才林晓晓气鼓鼓的模样,又想起自己年少时为一首诗、一首歌执着的样子,

忽然觉得,

这大概就是大学,就是青春——

有人为偶像冲锋陷阵,有人在书里寻一方宁静,

有人在热闹里追逐,有人在安静里坚守,

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轨迹往前走,偶尔交汇,又各自奔赴,

那些微妙的错过与疏离,本就是这段时光里,最寻常也最真实的模样。

上午的阳光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在木质书桌上洒下暖融融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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