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调皮(4 / 15)

加入书签

,格外安静。

走了一段,苏晓忽然歪头看他:

“曾阿牛学长,你平时除了上课,都喜欢干嘛呀?总觉得你安安静静的,好像除了看书,就没别的事做。”

凌默踢了踢路边的小石子,如实说:

“是挺无聊的,基本就是上课、泡图书馆,偶尔写点东西。”

他没说写的是诗词,也没提吉他,只把“凌默”的痕迹藏得严严实实。

“写东西?写什么呀?”苏晓眼睛亮了亮,又很快想起什么,之前凌默在餐桌上掏东西时她看到了他的听课证,

“对了,你为什么是旁听生呀?我觉得你学习比我们这些正经学生还认真呢!”

凌默的脚步顿了顿,没直接回答。苏晓见他沉默,立刻摆摆手,笑着说:

“哎呀,不想说就算啦!我就是好奇问问,你别多想!”

她识趣地转开话题,像怕戳到他的心事,

“那你下周有空吗?陆子昂要来我们学校开演唱会,好多人都抢票呢,你会去吗?你要去,我就帮你抢票!”

“不知道,可能没空。”凌默随口应着,目光落在湖面的波光上

——他满脑子都是许三多还有自己的演唱会,哪有心思去凑那场热闹。

“哦……”苏晓有点失落,又很快抬起头,眼里闪着光,

“其实我也不打算去!我也不是他的粉丝呢!”

凌默有点意外,挑了挑眉:

“那你刚刚还说帮我抢票。”

“我就是随口问问嘛!”

苏晓说着,忽然停下脚步,双手背在身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晃了晃,

“其实……我是凌默的粉丝!超喜欢他写的《蓝莲花》,每次练轮滑累了,我都会哼两句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一下子就有劲儿了!”

她说得认真,眼底闪着星星:

“我觉得他好厉害,不光诗词写得好,歌也唱得那么有劲儿!

之前他在亚太诗词大会拿100分的时候,我在宿舍激动得跳起来,连我妈都知道我喜欢凌默,还说喜欢有才华的人,没错!”

凌默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帽檐下的嘴角忍不住弯了弯

——他从没想过,以“曾阿牛”的身份,能听到有人当面说喜欢“凌默”的歌。这份藏在平凡里的喜欢,比网上的热搜、专家的分析,更让他觉得踏实。

“他确实挺厉害的。”

凌默顺着她的话,轻声附和。

“是吧!”苏晓更兴奋了,拉着他的袖子往前走,

“我还把他的《青花瓷》设成了手机铃声,每次听到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都觉得好好听!

可惜他好久没出新歌了,要是他能开演唱会,我肯定抢前排票,就算站着听也愿意!”

夜风里,她的声音清脆,像颗蹦跳的糖。凌默跟着她的脚步,听着她叽叽喳喳地说喜欢《蓝莲花》的歌词,说羡慕凌默的才华,忽然觉得,这个藏在“曾阿牛”身份里的夜晚,格外珍贵——没有身份的束缚,没有外界的喧嚣,只有一个姑娘坦诚的喜欢,和一段安安静静的路,简单又温暖。

快到宿舍楼下的岔路口,苏晓停下脚步,粉色轮滑鞋在地面轻轻点了点,笑着朝凌默挥手:

“那我上去啦!学长晚安,下次练轮滑再找你!”

凌默点点头,目光落在她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姑娘。她穿着件浅粉色的连帽卫衣,帽子没戴,领口露出截白色的小内搭,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细瘦的手腕,上面戴着串简单的银色小珠子手链,是刚才吃宵夜时没注意到的。

下身是条浅灰色的运动裤,裤脚收得细细的,刚好露出脚踝,还是上次那条系着珍珠挂链的粉色轮滑鞋,鞋面上的蝴蝶结被夜风拂得轻轻晃,鞋底沾了点路边的草屑,却一点不显得乱。

她的马尾辫比上次松了些,发梢有点自然卷,垂在肩头,额前的碎发被汗濡湿,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