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难题重重(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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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田亩,虽没有对寺庙道观进行“物理”上的动手如拆毁、驱逐僧侣,而是用“经济”手段动了它们的“奶酪”。

将大量原本被宗教势力占据的社会财富重新收归国有,用于支撑摇摇欲坠的明朝财政。

可惜,在张居正死后,不仅他本人遭到清算,支持他的那些改革者同样被清洗,而一条鞭法改革直接停止。

改革成果也被勋贵、士绅豪强摘了果子。

张同敞明白皇帝意思,沉吟片刻道:“陛下圣明!于危难之际,思非常之策。寺观广占良田,不纳粮、不服役,僧道坐享其成,而百姓流离失所。取其财以资军饷,收其田以安黎民,实为救时之急务。”

“然此事牵涉甚广,操之过急则恐生内变。臣以为,此事不当视为掠夺,而当作为一场正名与改革。其目的非但与民争利,而是为朝廷正名分,为天下均贫富。”

“陛下,臣以为,此事可分四步完成。”

朱由榔点点头,对张同敞的策略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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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正名,依《大明律》清查投献田,此乃物归原主;”

“陛下,寺观田产来源纷杂,当区分对待,方显朝廷公允。”

“其一,前朝敕赐之田。此乃历代先皇恩典,当造册登记,暂允保留。然国难当头,可谕令各寺观暂纳三成田赋,待天下太平再复旧例。

其二,信众捐献之田。此虽合法所得,然今观其数,已逾万顷。当定其限额:百人寺院留田不过五百亩,超出之数由朝廷赎买,分与无地流民。

其三,投献之田,此乃国朝痼疾!豪强为逃赋税,假托寺观之名;僧道为扩田产,暗行兼并之实。臣请陛下明发诏谕:凡投献之田,尽数归还原主;若原主不存,即充作官田。此非掠夺,实乃正本清源!

张同敞声音转厉:

“其四,强占侵夺之田。此等行径与盗匪何异?当立即收回,涉事僧道按律治罪!

至于僧道度牒,更当严查。无牒者皆令还俗,授田编户;鬻牒而来者,本非诚心向道,可许其带产还俗。如此,可得精壮充作屯兵,可得良田分与将士,更可正佛道清静之本。”

朱由榔眼前一亮,张同敞的第一步直接给出解决之法,他很期待接下来的三步,毕竟此事一旦开始,其中某个环节出错,可能起到反作用。

“二曰定标,每寺留足香火田,余者归公;

陛下,若一刀切尽数没收,则天下寺观皆为我敌。需网开一面,使其有生路,则反抗不力。”

定限田:比照卫所军户例,僧道计口授田。每僧给田十亩为基,方丈倍之。余田尽数归官,可安其心而不断其炊。

立捐输:信众布施岁入百两以上者,三成充作护国捐。寺观香火愈盛,报效愈多,合情合理。

设僧纲:择高德僧道任僧录司官,分辖各寺。既示朝廷优容,又可暗察虚实。

“如此,则佛道不怨,豪强难谤,而朝廷岁入可增。”

说完第二步,张同敞舔了舔嘴唇,朱由榔立即示意其先喝口茶。

“三曰分田,优先分与阵亡将士遗属;”

“陛下,取之于斯,用之于斯。如何分配,关乎民心向背。”

“其一为忠烈田,阵亡将士遗属优先授田,每户三十亩。要让三军将士知道,为国流血者,家小必得温饱。

其二义民屯,流民编户入屯,官给牛种,十一征税。闲时耕作,战时协防,此乃诸葛武侯遗法。

其三勋绩田,将一部分田产,赏赐给坚持抗清的将领和官员,既是褒奖,更作楷模。”

前三步说完,张同敞忽然停住,似是在思索,朱由榔和严起恒二人均未打扰。

片刻后张同敞继续道:

“四曰攻心,请高僧出任僧官,共倡护国即护教。”

“拉拢高僧、名道,争取有民族气节、支持抗清的宗教领袖。可以请他们出任僧官、道官,令其登坛说法,护国即是护教,支持朝廷即是保全宗教火种。

打击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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