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第一八一章(12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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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德10年,甚至规定“监察御史、给事中”必须由保举产生,不再由吏部选任。吏部只负责审查。

    仁宣年间,有记载的共有6人因为保举不当被惩处,以至于一度出现了宣德7年,杨士奇报告无人胆敢保举的情况。

    严厉的惩罚措施是很好的,这是制度拥有长久生命力的保障。

    但朱瞻基敢罚,三杨他不敢啊。三杨选择降低保举制的存在感。

    正统2年,停止“保举”知县

    正统5年,停止“保举”知州、监察御史、给事中。】

    杨士奇忙道:“这只是推论啊!也没有史料的支撑,怎么能说我是不敢呢?”

    “但这朝政一天天的就败坏了下去,你还向王振委曲求全!”茹瑺忍不住哼了一声。

    对着这太前辈,杨士奇也只能喏喏连声:“这王振的事情,前面说过,也不一定是真的……”

    反正叫王振这名字的,在他未来人生中的,已经被拉黑了!

    【正统7年,有人要求恢复保举县令等。堡宗以过去保举徇私者多,方才委任吏部行之,拒绝了。

    可见君权弱势时,这种非常薛定谔的“保举制”弊端就根本压不住了。不得不重新仰赖正常的官僚体系。

    堡宗的政治水平,和力挽狂澜是根本沾不上边的,所以他亲政以后,追责也没落实,保举制的消极面压过了积极面,一路滑向了深渊。

    景泰没有好转,天顺以后保举制基本名存实亡,相反,部推、会推、廷推等渐渐走上了历史舞台。】

    朱棣两眼一黑:“算了算了,也算是这堡宗为数不多的自知之明了!”

    老朱也心有戚戚焉:“这要是再搞个保举,宦官的起来了,王振才是万岁万岁万万岁吧。”

    【这些选官方式都是建立在“保举法”先行获得高级官员选拔权的前提之下。

    逐渐由1个人当“举主”,发展到很多人举主,发展到开会推举。

    再后来,是高级官员们自己选出三个名字,提交给皇帝做判决。也就是我们最熟悉的“廷推”。

    廷推等制度并没有削弱皇帝的权力。belike摆宗他想摆,

    官员们27年提交的人选,29年才批,官员们毫无办法。

    明末,槐宗一度想要恢复保举法,但又没准备恢复严格追责制。

    那就是他一上吊,我们就会发笑的永恒笑话了。】

    大家已经迅速理解了那个bug。

    “廷推推上去的人,如果皇帝不喜欢,皇帝可以否决,然后再让他们推新的人。这样只要一直否决,最后大家还似乎得顺着皇帝的心,选出他想要选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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