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日癸卯时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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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使:明清时期按察使司副使,从四品,分管一省司法、监察。

举人:科举制度中通过乡试者,具备做官资格,可参加会试。

典刑:指依法执行刑罚,此处指被判处死刑,因命局中劫财(癸水)夺财、伤官(乙木)无制,导致因财犯罪。

原文:

壬寅日癸卯时,背财败禄,或兴或废。子年月,贵。巳月财官,虽刑,亦贵。辰戌丑未,官煞制刃,俱吉。

译文:

壬寅日出生在癸卯时的人,命局中有“背财败禄”之象,事业财运时而兴盛、时而衰败,起伏不定。

若出生年份、月份为子(水),则显贵。

若生于巳月(财官旺),虽有刑害,也会显贵。

若生于辰、戌、丑、未月(官煞旺),官煞可制伏羊刃(癸水),均吉利。

注解:

背财败禄:壬寅日地支寅木为食神,卯时伤官(乙木)与食神同属木,食伤过旺生财却易夺财,导致财禄不稳定,故称“背财败禄”。

子年月贵:子水为壬水劫财,助身旺,身强可任财官,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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