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论女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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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中庚制,为去煞留官之论,女命之贵也。

又:丁丑、壬寅、丁酉、己酉,丁用壬为夫,甲为印,乃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己酉之子,壬水得己土为官,主夫贵。己土得甲为官,主子贵。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之造。余仿此推。

译文:

和者,恬静也。

身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禀中和之气。

例一:壬辰、辛亥、己卯、己巳。

己以甲为夫,亥为甲长生,甲以辛为官,辛生于巳,己子金亦生巳,夫得官星,子得长生,虽自坐卯煞,巳中庚制,去煞留官,主贵。

例二:丁丑、壬寅、丁酉、己酉。

丁以壬为夫,甲为印(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子己酉,壬得己为官,己得甲为官,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余类推。

注解:

1. 去煞留官:食神制煞存官。

原文:

清者,洁净之称。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如一命: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乙以庚为夫,庚禄到申,以丁为子,丁旺于未,以壬为印,壬生于申。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财旺则能生官,四柱无刑冲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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