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伏元贵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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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财被劫制”:财星(土)被比劫(木)克制,需月令生旺或官星(金)制比劫,才能得财。

2. 五行逻辑修正:

原文中“丙受水制伏,则甲不得食矣”,实际应为“壬癸水克丙火食神”,食神被制则无法生财。

“丙午富而不贵”的关键:午为火土,土为财,火生土为食神生财,故富;但官星金受火克(火克金),且午中无金,官星伏藏未透,故不贵。

3. 实例中的贵煞转化:

“丙申”为何贵?因丙火食神制伏庚金七杀,形成“食神制煞”的贵格,七杀被制则为权柄。

“庚午”为何凶?因庚金七杀克甲木,午中己土生庚金(财生煞),加剧煞星攻身,主灾祸。

此翻译通过逐句拆解、修正逻辑、解析术语,完整呈现了“伏元贵煞”格局中潜伏神煞的生克转化原理,兼顾命理专业性与通俗理解,帮助读者掌握地支藏干与天干引动的核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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