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去参军!那里才是你该走的路!(1 / 2)
裤袋子里鼓鼓囊囊的,一扎钱格外扎眼。
现在可还没有百元大钞,将近一千块钱,财务科给林志强一扎攒新的十块。
只抽出来几张又补了一些零钱,凑够了九百五十三块七给了他。
光是野猪就卖了八百一十二块钱,林志强数了出来四百五十块钱,给了表弟罗金棠道:
“金棠,这里四百五十块钱,拿着!放内兜!”
“强哥,怎么给这么多?”
罗金棠问道。
“活野猪卖的贵点!回去把钱给你娘!有了这些钱,你家里能好好过段日子了!这两天,让二舅把身体养好!”
林志强又交代说道。
“庆丰,这一百块钱,分给你!”
林志强又数了十张大团结,塞到了陈庆丰手上。
“嘿呀!?强子,你这也分得太多了,我又没干什么事.........”
陈庆丰哪里见过这么多钱?没想到自己这兄弟这么大方,竟然给一百块钱。
“拿着,该你的就是你的!这一回你出力不小,要不是你,这野猪想抓活的会更加麻烦!
庆丰,你也不要不好意思,我说了的,但凡是我能吃上一口肉,就必定让你喝上汤!”
林志强把钱塞到了陈庆丰手上,拍了拍他的肩膀。
此时陈庆丰就像做梦一样,一百块钱呢,能够做很多事情了!
老话说得好,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今天林志强的大方,让原本打定主意跟着他干的陈庆丰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心。
这才几天哪?
林志强给自己的钱,就赶上了在生产队出工的量了。
真要是以后跟着他干,好日子还怕过不上么?
“嘿嘿......庆丰你还发啥楞呢?走,带兄弟们去国营饭店搓一顿!”
看着发愣的两人,林志强笑着说道。
忙活了两天,自己挣了四百五十多块钱,这比起卖鱼强多了。
但是这个野味暂时来说不是那么好卖,等过了年,到县城后再寻思寻思才行!
回到眼下,林志强三人拉着板车往国营饭店的方向走去。
点了一份两斤的扣肉,点了两个下饭菜,外加五斤米饭。
林志强没有小气,陈庆丰将近一米九,自己这个堂弟也有一米八多,两个虎背熊腰的兄弟往两边一座像个门神一样。
个头壮,吃东西自然也多。
在陈庆丰看来,这么久以来唯一能够吃上饱饭的时候都是跟着林志强这兄弟。
罗金棠同样也是如此,这两天跟着自己表哥出来见了世面不说,也是唯一吃饱饭的几回。
罗金棠的脑子好使,灵泛,只不过年龄小,社交能力差了一些。
“强哥,你让我跟着你一起干吧,我想赚大钱!”
吃饭的时候,罗金棠提出来想跟林志强赚大钱的想法。
这个年代,没有起步资金,想赚大钱是不现实的。
林志强并不想让表弟罗金棠跟自己,因为自己这表弟更适合去部队发展。
相比于陈庆丰来说,除了身手差了点,也就是力量小了一些。
随着年龄增长,罗金棠和陈庆丰的力量差距不会很大。因为大舅同样是个力大如牛的人,表弟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而且罗家祖传打猎,丛林生存对罗金棠根本不是难题。还有一点,罗家虽然不像陈庆丰家有祖传鞭法,但是有一手精准的箭术,还有一套防身刀法。
当年自己的外公的父亲,就是靠着这两样技能,从鄂西带着一家人来到向家老屋这边扎的根。
“金棠,不是表哥不想带你!
我觉得,你不一定非得走表哥走的路。我想你可以去部队发展,像大舅一样做个保家卫国的军人,不比起跟表哥要好得多!?”
林志强对罗金棠说道。
大舅当了三年兵,因为性子太直并没有留部队,所以后来回了老家当了猎户。
罗金棠继承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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