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法理树形(1 / 5)
绛都宫城深处,一座远离喧嚣的偏殿被临时辟为“典刑堂”。此地原为堆放老旧礼器与占卜记录的库房,此刻却弥漫着一股迥异的气息。空气里不再是陈年竹简的霉味与铜锈的腥气,取而代之的,是新鲜松木刨花的清香、羊皮硝制后的微膻,以及一种难以言喻的、紧绷而专注的思维张力。巨大的、未经打磨的原木长案几乎占据了殿堂中央,案上不见龟甲蓍草,不见祭祀用的玉璧圭璋,只有堆积如小丘的竹简、成卷的鞣制羊皮、削得尖细的木笔、研磨好的各色矿物颜料,以及一捆捆长短不一、打磨光滑的算筹。案角,一盏青铜雁鱼灯静静燃烧,跳跃的火光将伏案疾书的几个身影拉长,投射在斑驳的墙壁上,如同古老的壁画。
周鸣是这方寸天地间绝对的灵魂。他褪去了象征卜筮的宽袍大袖,换上了一身便于行动的深青色麻布短褐,袖口紧束,露出线条清晰的手腕。他眉峰微蹙,眼神锐利如鹰隼,在案上铺开的一张巨大鞣制羊皮上快速移动、勾勒。那张羊皮,便是他“铸法于鼎”的根基蓝图。
晋国旧律,如同散落在泥泞中的破碎陶片。周鸣在过去数日,如同一个最耐心的考古学家,同时也是最冷酷的解构者,带领着厉公秘密指派的几名年轻、识文断字、且相对背景干净的“法吏”(多为没落贵族子弟或低级士人),一头扎进了那浩如烟海却又矛盾百出的法律文牍之中。从《被庐之法》(晋文公蒐礼所定)的古老残篇,到历代晋侯临时颁布的诰命、各卿族封邑内五花八门的“私法”、司寇府积压的判例卷宗……这些记录混乱、重叠、模糊、充满了“据礼”、“酌情”、“参照旧例”等弹性极大的词汇,以及大量基于身份地位(公族、卿、大夫、士、庶人、奴隶)的差别化条款。
“混乱,是权力寻租的温床;模糊,是特权滋生的沃土。”周鸣的声音在寂静的堂中响起,不高,却带着一种穿透纸背的力量。他拾起一根半尺长的紫竹算筹,尖端蘸取了朱砂,点在羊皮卷的中央。“重构律法,首重‘纲目’。纲不举,则目不张;目不明,则法难行。”
他的动作流畅而精准,朱砂笔在羊皮上迅速勾勒出一个巨大的、位于卷首核心的圆圈,并在其中写下两个力透皮背的篆字——“罪行”。这,便是他法律逻辑树的根。
“世间万般侵害,其源皆可溯至此根。”周鸣的声音如同冰冷的刻刀,剖析着人性的阴暗面。他的算筹移动,从“罪行”这个根节点,向左右两侧延伸出两条粗壮的主干。朱砂线条刚劲有力,如同青铜器上的饕餮纹路,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左主干:指向一个分支节点,朱砂写下——“人身伤害”。
右主干:指向另一个分支节点,墨色浓重——“财产侵害”。
“人身之损,伤及性命根本;财产之侵,动摇立身之基。此二者,乃律法首要遏制之恶。”周鸣解释着,目光扫过身边几位屏息凝神的年轻法吏。他们眼中充满了震撼与求知欲,这种将律法如同庖丁解牛般层层拆解、逻辑归类的思维方式,彻底颠覆了他们过去对“法”那模糊、神秘、依赖口传心授的认知。
朱砂笔毫不停歇,沿着“人身伤害”这条主干继续深入剖析。
主干分叉:一条指向“故意伤害”,朱砂如血;另一条指向“过失伤害”,墨色稍浅。
“故意伤害”节点下,延伸出更细的枝叶。周鸣的笔锋带着一种数学家的冷酷精准:
“致命伤”-末端:一个醒目的、用赭石颜料加重勾勒的符号——“大辟”(死刑)。
“致残伤(断肢、毁容等)”-末端:一个清晰、严厉的符号——“刖刑”(断足)。
“重伤(卧床逾月)”-末端:“赎铜三百斤”。
“轻伤”-末端:“赎铜百斤,或城旦舂”(苦役)。
“过失伤害”节点下,逻辑同样清晰,但惩罚明显减轻,体现了“责行相当”的原则:
“致人死亡”-末端:“赎铜五百斤,罚为官奴三年”。
“致残”-末端:“赎铜三百斤”。
“致伤”-末端:“赎铜五十至百斤”。
每一条路径,都像一道清晰的数学公式:输入“行为性质+伤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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