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律令逻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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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灯树吞吐着昏黄的光晕,将晋国新修法廷的幽深照得半明半暗。空气里弥漫着新削竹简的清冽、羊皮卷的膻气,还有一种无形的、令人窒息的紧绷——十数位晋国卿大夫分坐两侧,目光如钩,或审视,或疑虑,或隐带敌意,齐齐聚焦于中央那面巨大的、用赭石颜料绘满奇异符号与线条的素帛之上。

周鸣立于素帛之前,身姿挺拔如松,一袭洗得发白的葛布深衣,与满堂锦绣华服格格不入。他手中并无龟甲蓍草,只有一束削磨得异常规整的细长算筹。指尖微动,一枚算筹轻轻点在帛图最上方一个醒目的“杀”字旁。

“诸位大夫,”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压下了堂中细微的窸窣声,“刑律之设,首在明辨是非,界定边界。‘杀’之一字,笼统含糊,何以服众?何以止争?今以‘易理’析之,当如伐木寻根,抽丝剥茧。”

一枚算筹点在“杀”字下方,分叉出两条清晰的路径:“此谓‘必要条件’之辨。欲定‘杀’罪,首须证其‘行’!无持刃刺击,无推人坠崖,无投毒入井之实,‘杀’从何来?空言‘其心可诛’,不过虚妄,律法不惩未形之恶。”他的目光扫过左侧一位以严苛闻名的老大夫,对方眉头紧锁,却未出言反驳。

“然,仅有其‘行’,便是‘杀’乎?”周鸣指尖滑动,点在另一条路径的末端,那里延伸出更多的枝杈:“农夫驱牛犁地,误踏蝼蚁,此亦有‘行’,此亦致‘死’,然此可谓‘杀’乎?非也!故须再证其‘意’!”他指向“意”字旁延伸出的细线:“预谋已久,处心积虑,此为‘谋’杀;一时激愤,失手致命,此为‘斗’杀;无心之失,致人身亡,此为‘误’杀。三者虽皆有‘行’致‘死’,其‘意’不同,罪责天渊之别!”

他手中的算筹如同有了生命,在素帛的枝杈间快速跳跃,构建出一个层次分明、路径清晰的树状结构。“谋”、“斗”、“误”三个主干清晰呈现,其下又分出更细微的旁支:“谋”之下有“主使者”、“行凶者”、“协同者”;“斗”之下有“起因”、“谁先动手”、“器械轻重”;“误”之下有“是否预见”、“是否尽力避免”。每一个节点都对应着律法定罪量刑所需的关键要素。

“此乃‘逻辑之树’,”周鸣的声音带着一种近乎冷酷的清晰,“定罪如登山,必循路径,拾级而上。无‘行’之基,‘杀’罪空中楼阁;无‘意’之辨,量刑必失偏颇。唯有满足所有‘必要’之枝,层层印证,通达‘杀’之顶冠,罪责方无可推诿!此非臆断,非神启,乃‘数’之必然,如日升月落,毫厘不爽。”他刻意强调了“数”字,将其与神秘莫测的“神启”划清界限。

堂中一片寂静,只闻灯芯燃烧的噼啪声。卿大夫们盯着那前所未见的“逻辑树”,有的若有所思,手指无意识地在案几上比划;有的面色凝重,显然在消化这过于“清晰”甚至显得有些“僵硬”的定罪思路;更有如中行氏(荀林父家族)的代表荀庚,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眼神锐利如鹰隼,显然在寻找破绽。

周鸣对此恍若未见,手腕一翻,又一束不同规格的算筹出现在掌心。他指向“逻辑树”末端几个代表不同“杀”罪类型的节点:“罪责既明,当量其刑。然刑岂可随心所欲,今日喜则轻,明日怒则重?”他取出一根最长的算筹置于“谋主使”之下:“此极也,大辟之刑(死刑)。”接着是稍短些的置于“谋行凶”:“此,斩刑或车裂。”再短些的置于“斗杀首恶”:“此,刖刑(断足)。”然后是更短的置于“斗杀从犯”:“此,劓刑(割鼻)或墨刑(脸上刺字)。”最短的置于“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此,罚金或劳役。”

他将代表不同刑罚的算筹,按照其代表的严重程度,在案几上排列成一个清晰的、间距相等的阶梯。“此即‘量刑等差’,如登阶然。每一级台阶,对应一类罪责之核心。然台阶非死物!”周鸣说着,又取出几根更细小的、刻有标记的算筹,分别置于主阶梯旁:“此乃‘加减之阶’。若有自首悔过、主动赔偿、救活未遂等‘情有可宥’之状,”他将一根刻着减号的小算筹放在“斗杀首恶”的主刑算筹旁,使其整体位置下移半阶,“则刑可降半等,如刖刑减为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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