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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摸出来两个头盔。不用尼克提醒,岑维希看着这条赛道,已经自觉地‘坐稳扶好系好安全带’,戴上对他来说大了一点的头盔了。

    虽然超跑开了顶蓬前面也有挡风玻璃,但以防万一还是戴上头盔吧。怪是怪了点,但是安全。

    岑维希亮晶晶的眼睛透过头盔的窗口,紧紧盯着罗斯博格,期待溢于言表,这样的表情让尼克终于相信岑维希在教室里跟他说的‘我想玩赛车’了。

    他大笑一声,猛踩油门。

    引擎轰鸣,顶级发动机制造出巨大的咆哮,从机油中榨出最原始的力量,然后开始起飞——F1赛车级别的加速度从静止到300公里/h只需要10秒钟,相当于高铁的运行速度。

    陆地飞行。

    加速度带来的巨大后坐力把岑维希死死按在车座上,强力的风压即使被头盔过滤也让足以让他的脸扭曲变形,像是把过山车从定点坠落的那一秒无限延长。

    几百米的长直道,油门被踩到底,在极限中车子被压榨着继续加速,即使前方是墙,也没有松油。

    100米,50米,10米,前方墙面近在咫尺,透过头盔的小窗格,下一秒就是划破皮肤,然后迸溅出血液。在几秒的时间差中,尼克松开了油门,猛打方向盘,车子像漂移一样,擦着墙面甩过去,踩进弯心,在地面划出一道深刻的弧线。

    一圈,两圈,三圈。

    引擎咆哮不歇。

    在旁观者视角,先是一道银色的闪电划过,随后才是如雷般的轰鸣的引擎咆哮。物理学上的光速比音速快在这辆概念车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爽吗?”

    在轮胎不堪重负之前,尼克缓缓松开了油门,让车速逐渐慢了下来。

    “爽!”

    岑维希大喊一声。他摘掉头盔,感受风拂过他汗湿的头发和睫毛。手表显示刚刚只有十分钟,但是岑维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整个后背都像是放在砧板上被人捶打过,浑身肌肉都在发出酸胀的抗议声。

    但那绝对是人生最美丽的十分钟。

    他感觉他乘着风飞了起来。

    用机械和科技打造的翅膀。

    如此美妙,如此诱人。人类的基因里天生就写着对飞行的渴望,用金属钢铁搭建起来的骨架带着他用极致的速度在陆地飞行。

    “想自己试一下吗?”尼克·罗斯博格敲敲方向盘,发出恶魔的低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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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

    *NicoRosberg有翻译成尼克,尼科,也有妮可(x)。本文用了尼克。绰号公主,和七冠王汉密尔顿是发小,两人有段缠绵悱恻,爱恨交织的故事,有兴趣可以去搜brocedes。

    *他超级聪明,评论区老师也科普了,人真拿了帝国理工的offer,后面没查到他毕业消息,应该是没去上学开车去了。这群体育生真的高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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