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胡商再至求新种,麦穗提条件换律(2 / 2)
当天夜里,麦穗在灯下翻开《律注》初稿。她在“婚离”一条后添了一行:凡女子独立持家、代户纳税者,应视为户主,享有田产处置权。
阿禾坐在旁边,用兽皮记录。
“你觉得他会说吗?”她问。
“不知道。”麦穗写着,“但他带了种子来,说明他知道这东西有用。他知道有用,就会想明白,女人写的规矩,也可能有用。”
“可要是他说了,那边也不信呢?”
“那就等下一个听见的人。”麦穗合上竹简,“我们不是今天才开始的。也不会在今天停下。”
阿禾低头继续写。笔尖划过兽皮,发出轻微的沙声。
第三天,耶律齐准备离开。
临行前,麦穗拿出一枚陶印,上面刻着“民以食为天”。
“你若见到贵人,把这个给他们看。”她说,“不必多解释。只问一句:女子种粮、织布、养家,算不算治民?”
耶律齐接过陶印,用布包好,放进贴身的口袋。
“我会带到。”他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