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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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老板娘,想说那杯茶可能很不简单,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程荒不愿意背后谈论初守,何况还有个夏楝牵连在内,便有意转开话题,说起了客栈中事,尤其是那胡家兄弟一节。

    “叫我说,”程荒说道:“当地衙门办案也是糊涂,倘若朱二嫂是被狗咬死,伤口自然跟寻常之伤不同,仵作这都查验不出来。”

    苏子白说道:“这你有所不知,我先前询问过小郡那客商,原来胡七本做过屠户,这样的话,伪造伤口对他而言易如反掌,那仵作又非经验丰富之辈,误判也是有的。”

    确实,这案子是冤枉了黄犬来福。

    胡七发现了朱二嫂跟唐书生通/奸,从他在客栈酒后那番妄言可见此人品行低劣,他早就垂涎朱二嫂美色,想要占些便宜。

    不料朱二嫂看不上他,叫他不得其门而入。

    那日他喝了酒,壮了贼胆,便拿了块沾了蒙汗药的肉喂给了黄犬。来福只舔了几下,还未吃完就昏倒。

    胡七仗着酒力,凶性毕露,想要霸王硬上弓,可朱二嫂心里惦记着唐郎,竭力反抗。

    动作间惊醒了襁褓里的婴儿,胡七心中越发烦躁,一脚把婴儿踹到地上,手上未免更用了力,竟将朱二嫂掐死。

    他知道闯下大祸,正不知如何是好,听见黄狗在叫,原来来福吃的蒙汗药不多,已经慢慢醒来。

    这一下却提醒了胡七,他有了主意。

    他曾经做过屠户,动作自然麻利,故意把朱二嫂脖颈弄得血肉模糊,又在身上造出几处伤口。

    之前被他踹下地的婴孩没了气息,胡七来不及查看,以为已经摔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他将婴孩扔到了狗窝里,正好营造一个来福袭击朱二嫂,叼走婴儿欲吃掉的假相,嫁祸也要做全套。

    不料那孩子命不该绝之前只是摔晕了,又被黄犬细心舔舐,醒来后又睡了过去,这才逃过一劫。

    这件案子唯一可怜了的,便是黄犬来福跟小黑崽儿。

    七七八八地说着,前方隐隐地已经看到那挡路的大石了。

    初守一马当先,正好看到路边上又有巨石坠落,他眼力尖行动敏捷,早看到底下似有人动,当即出手。

    堪堪救下了胡四、以及那小黑崽儿。

    胡四已然昏迷,被人抬起来之后才发现,那小黑崽儿竟趴在他身下,一动不动。

    作为在客栈中听过了“故事”的诸位而言,几乎是刚一照面,就知道了小黑崽儿便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崽子。

    众人虽不知它为何竟出现此处,而这现场又发生了什么,但却各自惊异之际,各有猜测。

    听故事是一回事,亲眼见着,又是另一回事。

    如今胡四昏迷,胡七失踪,明知道黑崽儿来意不善,在场者对这小黑狗,却并无任何恶感。

    为人者,又有多少能做到这小犬一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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