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檀郎为妾描柳烟(2 / 2)
承平的毛笔字也越娴熟,但如果让当世的大才来评价,应该会给出:此子的字迹匠气很浓,并没有文人的诗意洒脱,属于下成之作。
不过丁承平自己倒是很满意,本就没指望变成一名大书法家,能把字迹写的工整已经难得。
彭大小姐对每日练字读书一事挺上心,也很认真,虽然丁承平觉得她的字已经写的很不错了,但她自己总是不满意。
会反反复复的去写每一丁承平随口吟出的诗词。
有时候一个上午,能反复写上三四十遍,然后将自己觉得最满意的那一张手稿收藏起来,因为这都是自己郎君所做的诗词。
丁承平肚子里的存货有限,经典诗词就记得语文课本里学过的那二三十,在每日的练习中早已经消耗干净,如今都是现编,反正彭大小姐文学造诣不高,也分不清好坏。
但你别说,虽然是现编的打油诗,水准也是蒸蒸日上,并不逊色大夏国那些每日混迹青楼的普通学子。
“可惜妾不会唱词,这《蝶恋花》能唱出来肯定很好听,郎君如果去青楼会很受那些花魁行的喜爱。”
看着自己刚写下的新词,彭凌君还有些遗憾。
“恰恰相反,青楼的那些行花魁们并不喜欢我,而且我的诗词也不怎么样,上次同去青楼有位叫张子布的兄台,他的诗才不错,明朝驿路回望,且记佳人在远方;还有鲁子敬的那句:云易散,水长流,他朝还会相思否?这才是佳作。”
听到丁承平否定自己而去夸别人,彭凌君有些着急:“我觉得郎君的诗词也很好,反正我最喜欢郎君的诗。”
丁承平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笑道:“我见你每日都把写好的诗词收起来了,其实无所谓的。”
“不行,这都是郎君的作品,必须收藏好,将来找机会全部修订到一起。”
彭大小姐说这句话时异常认真。
丁承平见到她这副模样,再次笑笑:“似乎你收藏的也不少了,几个月下来六七十总有,那这么多诗作中你最喜欢哪一?”
“我最喜欢的么?“彭凌君睁大了眼睛问。
丁承平点点头,“对,最喜欢哪,你说说看。”
只见彭凌君脸上变的绯红,蚊吟般轻轻的说道:“妾最喜欢的是那——只盼卿描柳叶眉。”
这真是:
墨迹未干诗百篇,
不乏名作传世间。
但问娘子心头好,
柳叶描眉记永远。
皑如雪,皎若月,
半缕情丝已深陷。
闺房何事最风雅,
檀郎为妾描柳烟。
——《鹧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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